大潤發超市為何敢賣發臭的隔夜肉?
時間:2021-08-18 10:10:22
“這個戴著口罩都能聞到臭味兒,一會兒拿去做成餡。”據報道,記者不久前在大潤發超市濟南省博店暗訪發現,店員每天備貨時最先處理的就是頭天未賣完的隔夜肉:不新鮮、味不大的放在9.9元一斤的特價肉里賣;臭味明顯甚至變質無法處理的,直接制成餡兒或灌香腸。
人民網評論直言,戴著口罩都能聞到臭味,這樣的肉還能吃嗎?直接灌腸不怕消費者買了吃出問題?根據有關規定,發現有異味、有酸敗味、色澤不正常、有黏液、有霉點和其他異常的,應停止銷售。涉事超市的員工為何膽大包天,視規定為無物,堂而皇之地銷售這些問題肉?
記者調查發現,對那些明顯發黏、變質發臭了的排骨,超市領班會要求撤下柜臺,直接報廢。但是,員工們更傾向于能多賣點兒就多賣點兒,因為銷售額跟獎金掛鉤,“不然哪兒來的獎金”。評論認為,這說明一些員工在利益驅動下,已經泯滅良知。但是,員工有責任,并不等于超市可以撇清責任——超市的內部監督機制發揮作用了嗎?如果員工銷售問題肉不是三五天的事,超市一直無人制止,說明其內部監督機制已然失靈。
評論還指出,更具反諷意味的是,在該超市,自制香腸攤位上方懸掛的電視,全天候循環播放大潤發自制香腸的宣傳片:“制作臺灣香腸的原料,選用優質的冷鮮豬腿肉,保證原料安全新鮮,我們以顧客吃得放心,買得滿意為宗旨,保證我們的食品安全。”用臭肉做的所謂香腸,真的新鮮?欺騙消費者,顧客真能吃得放心?至于“保證我們的食品安全”,更是經不起推敲的輕佻口號。
消費者有權利知道購買的肉是不是新鮮的,有權利要求商家如實告知隔夜肉的真實情況,更有權利捍衛自身的生命健康權。“為了盡可能地掩蓋原料的異味,拌好的香腸餡通常會腌制一天,由晚班員工灌成腸放在冷庫里晾置,最后再由早班烤制成熟后包裝銷售。”諸如此類的做法,正如有專家所稱,這不但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還嚴重侵害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
食品安全責任重大。違反食品安全相關規定,就是拿消費者健康不當回事。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無論超市經營管理方還是涉事員工,都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涉事的超市有責任一一對照相關條款,查找不足,補齊短板,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與此同時,監管部門不能失語。如果只靠員工的道德自覺,或靠超市領班的輕飄飄提醒,食品安全不能得到保證。只有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讓問題食品無處遁形,才能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對這種超市,監管部門有責任不定期突擊檢查,實現源頭治理,為食品安全保駕護航,讓消費者買得放心、吃得安心。
目前,大潤發已通過其微博賬號致歉,并表示:“相關肉品已全部封存下架,涉事員工停職接受調查,門店將立刻進行整改”。出事后,迅速道歉和糾錯,這只是第一步。關鍵是要徹底反思,不折不扣地落實食品安全操作流程要求,莫再出現類似問題。只有真正敬畏法律、尊重消費者,才能逐漸重建消費者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