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加強農村自建房動態管理隱患整治
時間:2021-07-20 18:44:39
來源:城市化網
廣西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廳際協調機制辦公室近日印發通知,進一步加強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動態管理,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并逐步構建長效機制,著力提高農房品質。
通知明確,農戶或其他村民可以反映發現的安全問題;縣級相關主管部門結合有關工作,每年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各地組織鄉鎮干部、駐村工作隊員、村“兩委”干部等結合日常走訪,在轄區內開展常態化安全隱患排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廳際協調機制各成員單位將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日常監測納入年度安全檢查工作;檢查發現新增安全隱患、整治不到位、驗收不合格等情況要及時指導開展整治。
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中,飯店(農家樂)、賓館(民宿)、小賣部(超市)、球館(健身房)、室內娛樂和旅游項目等人員密集場所是重點監測對象。其中主要包括3種類型的房屋:第一,原評估鑒定為基本安全,但房屋使用年限較長、個別結構構件處于危險狀態,隨著時間推移有可能會變為C級、D級危房的。第二,已完成安全隱患整治,但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可能又出現新增安全隱患的。第三,由非經營轉為經營用途的農房。已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在完成整治前不允許轉為經營用途。
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在動態監測過程中,經評估鑒定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時限,及時進行整治;有重大安全隱患的,應立即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可申請實施改造,消除隱患前不得繼續開展經營,完成整治聯合驗收合格后方可繼續經營。
廣西將嚴格審批監管經營性農房的使用。如需利用農村自建房從事經營,在辦理資質或開業前,要進行房屋安全評估鑒定,有特殊要求的還應進行專業評估,經評估鑒定為安全房屋的方可營業。進行改建、擴建等影響到房屋主體結構的,應由取得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設計,或者選用當地農房設計通用圖集,施工企業和個人工匠應當按圖施工,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要做好建設過程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