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熱切期待的深圳第二次保障房終審合格名單,居然是在2010年的最后一天發布的。這還不是第一次,有關保障房政策發布的時間,不是國慶節,就是周日。明顯的掩人耳目中,是否藏著難以啟齒的貓膩?
這個貓膩是什么呢?記者在終審名單的字里行間找到了蛛絲馬跡:取得保障房資格的人中,有一些根本不住在深圳,而是遍布上海、北京等城市,供職于“中國人民大學”的人,居然也在深圳得到保障房;為謀利而把自己扮演成“零資產”的弄虛作假者,也輕輕松松獲得住房資格。這些明顯不符合保障房申請的人能夠如愿以償,一定不是終審者的眼睛花了,而是另有隱情。
說另有隱情,是因為保障房管理部門并沒有像以前承諾的那樣,會在終審時公布弄虛作假申請者的名單。他們依然用官式語言在耍太極,說要對違規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何時處罰,按怎樣的標準處罰,都沒有說明,仍在“搗糨糊”。
保障房分配到了這個份上,的確讓那些長期駐扎深圳、為深圳發展作出貢獻的住房困難戶難以接受。
保障房是為那些中低收入者提供的。有保障房可供申請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能否確保已有房屋能夠公平公開地配置給真正的困難戶。保障房管理部門決定房產的流量、流向,決定政府的惠民扶困政策能不能真正得到落實。
解決的辦法,別無錦囊妙計,惟有勤政廉潔,踏實而嚴謹地工作。不怕麻煩地進行審查審計,是一個方面;斷然公布那些巧取豪奪、不惜弄虛作假的行騙者名單、予以經濟處罰是另一個方面。但更有效的辦法是進行個人不良記錄聯網登記,凡是在保障房申請或其他領域有虛假作為時,同時取消或者降低各類社會福利申請的信用級別,這樣才能有效遏制形形色色的造假者,提升社會誠信度。這種信譽“連坐制”,在發達國家普遍實施。
對保障房管理部門進行嚴格監督,對不守職盡責的官員進行嚴厲問責,也許是保障保障房的主要手段。那么現在,深圳保障房管理部門,能不能做一次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