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函〔2020〕168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
你們關于擴大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范圍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擴大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以下簡稱昆山試驗區)范圍至昆山全市。
二、昆山試驗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圍繞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加強兩岸產業合作,支持臺資企業轉型升級,促進兩岸中小企業深度合作,在兩岸貿易便利、科技交流、金融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試,推動兩岸人才交流合作,進一步促進兩岸產業融合發展。
三、國家發展改革委、江蘇省人民政府要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托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部省際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對昆山試驗區建設發展的指導和服務,繼續推動昆山試驗區建設促進兩岸產業合作轉型升級的先行先試區、兩岸中小企業深度合作的重要載體、兩岸交流合作模式創新的示范平臺,及時總結推廣昆山試驗區好經驗和好做法。
國務院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