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消息,國家衛健委辦公廳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推進“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擴大了試點范圍,各省(區、市)結合實際均可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原明確的試點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廣東)按本通知要求繼續開展試點,其他省份原則上至少確定1個城市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試點期限1年,2021年1月—12月。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0〕985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2019年,我委開展了“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部分省市積極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在完善管理制度、防控執業風險、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一定成效。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實施健康中國戰略重大戰略部署,增加護理服務供給,進一步推進“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
各省(區、市)結合實際均可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原明確的試點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廣東)按本通知要求繼續開展試點,其他省份原則上至少確定1個城市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試點期限1年,2021年1月—12月。
二、規范開展試點工作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按照《“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方案》有關要求,規范有序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制定完善“互聯網+護理服務”管理制度、服務規范和技術標準,確定轄區內“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項目。向社會公開符合條件的試點醫院,接受社會監督。加強對互聯網信息平臺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和應對風險。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完善“互聯網+護理服務”的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試點醫療機構要依法合規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對服務對象進行全面評估,選派符合資質和能力條件的護士提供相關服務,切實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
三、增加護理服務供給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根據區域內群眾重點是高齡、失能等行動不便老年人等迫切護理服務需求,統籌區域醫療資源,合理引導醫療機構增加護理服務供給。將“互聯網+護理服務”與家庭醫生簽約、家庭病床、延續性護理等服務有機結合,為群眾提供個性化、差異化的護理服務。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按照分級診療要求,結合功能定位和實際情況,積極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充分發揮大型醫院優質護理資源的幫扶帶動作用,借助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專科聯盟以及遠程醫療等形式,提升基層護理服務能力,讓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機構在“互聯網+護理服務”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四、加大護士培訓力度
各地要結合“互聯網+護理服務”新業態的特點,對提供“互聯網+護理服務”的護士開展針對性培訓。通過培訓,不僅提升護士護理服務能力和專業技能,同時增強其突發狀況下的緊急救治和應急處置能力。強化護士依法執業意識,規范護理服務行為,提高護理服務質量。
五、積極防范執業風險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的醫療機構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防控和有效應對風險。如對服務對象進行全面評估,核驗其身份信息、病歷資料、家庭簽約協議、健康檔案等資料;對提供“互聯網+護理服務”的護士要加強培訓,并對其資質、服務范圍和項目內容提出要求;對“互聯網+護理服務”項目的適宜性進行評估,嚴格項目范圍并予以公開;為護士提供手機APP定位追蹤系統,配置工作記錄儀,配備一鍵報警、延時預警等裝置;購買醫療責任險、人身意外傷害險等。要制定完善“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應急處置預案,有效應對處置突發情況,保障醫療安全。
六、探索價格和支付政策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主動協調有關部門,結合“互聯網+護理服務”新業態的特點和服務形式,建立完善有利于“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發展的相關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和醫保支付政策。
七、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聯動機制,加強溝通協調,推進試點工作有序開展。
(二)支持實踐創新。各地要結合實際積極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在服務模式、管理規范、信息支撐、風險防范、行為監管、價格支付等方面大膽實踐、勇于創新,形成示范經驗和典型做法,以點帶面、逐步推廣。
(三)及時跟蹤評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情況的指導,及時跟蹤評估工作進展。在開展試點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要積極研究解決。我委將適時對各地“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情況開展第三方評估。
請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制訂轄區內“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具體實施方案,于2020年12月底前報送我委醫政醫管局。
聯系人:醫政醫管局護理與康復處楊皛玢、孟莉
聯系電話:010—68791850、68792208
傳 真:010—68792959
電子郵箱:HLKFC@nhc.gov.cn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