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主任記者:梁捷
我提兩個問題,第一,評估體系是中國特有的還是國際上引進的?國際上是不是有一些現成的經驗?第二,評估的時候,是否按照城市的等級、大小來進行?請主席臺上的專家來回答。
李秉仁:這些年來我們對城市化問題研究得比較多,也關注國際上的情況。國外城市化已進行了百年,但沒有像我們這樣系統討論城市化評估問題。因為一些發達國家人口流動比較順暢,是一個自然的過程。國際上對農民、土地的問題,普遍采用私有化政策,但像剛才李鐵所說,現在我們國家有規定,農民進城不收房子不收地,這個國際上肯定沒有,只有中國有。關于城市規模的界定,過去我們是有的,1989年通過的城市規劃法把人口在50萬以上的城市稱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到50萬的為中等城市。但把城市規劃法修改為城鄉規劃法的時候,這條定義取消了。此后,關于城市規模的界定也就沒有任何一個官方的說法。嚴格來講,我們現在說的大中小城市沒有一個統一具體標準。因為它本來是一個規模標準,以人口規模來統計的。當然我們做這方面研究,還是需要有一個說法,可以作為一種研究來做。所以,城市化質量評估體系在進行具體評估時也不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