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正處在改革發展的關鍵階段,社會結構、利益格局和思想觀念都在發生深刻變化,由此引發的社會矛盾和社會不穩定因素逐漸增多。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如何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成為官方和學界關注的焦點。
其實,早在黨中央系統提出創新社會管理的理念之前,一些地區就已經根據本地實際進行著社會管理方面的實踐探索,采取了一系列新舉措,創造了不少新經驗。其中,重慶市巫溪縣從2007年開始就在積極探索社會管理的新模式,一系列創新實踐贏得了當地老百姓的熱烈擁護和支持,產生了積極的社會效果。截止目前,巫溪已經初步形成了“以群眾工作為支撐、以社會建設為基礎、以生態文明為方向、以快樂和諧為特質”的社會管理新模式。縱觀巫溪創新社會管理的實踐探索,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啟示。
第一,創新社會管理需要調整社會利益結構,樹立以人為本、服務為先的理念。目前我國正處在劇烈的社會轉型期,貧富差距、城鄉差距、地區差距逐漸拉大,經濟和社會發展不協調,教育、醫療、養老等民生問題日益凸顯,很多底層民眾被排斥在體制之外,生活狀況異常艱難,沒有均等地享受到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雖然近幾年,國家也逐步認識到由利益格局失衡引發的收入分配不均、貧富差距等社會問題的危害,也在采取各種措施試圖改變這種狀況。但是,底層群體生存狀態的改善速度遠遠小于其被邊緣化的速度。在這種情況下,底層民眾就難免產生強烈的相對剝奪感。當前頻發的群體性社會泄憤事件就是明證。
因此,創新社會管理需要調整社會利益結構,保障社會各階層的利益,樹立以人為本、服務為先的理念。因為只有建立均衡的社會利益結構和公平公正的社會分配體制,才能整合社會各階層之間的利益關系,讓社會各階層真正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從而為社會管理創新打下堅實的基礎。這就要求政府一定要轉變職能定位,彰顯公共服務提供者的角色;在制定相關的社會政策時,一定要充分考慮各階層的合法利益,特別是底層群體的利益。正如胡錦濤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中所強調的,“社會管理,說到底是對人的管理和服務,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必須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切實貫徹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不斷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要堅持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工作上依靠群眾,把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一點巫溪縣做得非常好,為了消除社會隔閡,他們在進行城市規劃和建設的時候,著力建設一個復合的空間:根據大家的意愿把廉租房、公務員住房、安置房,規劃在同一個空間里,讓城市成為所有人包括窮人、新進城的農民的共同家園。為此,巫溪縣委書記鄭向東不斷強調說,“社會的隔閡一般是從空間的隔離和分割開始的,我們首先從規劃建設的時候就想到,一個復合社區讓人們同在一個屋檐下,都是一家人。”
第二,創新社會管理需要培育社會組織,充分發揮群眾參與的基礎作用。在現代西方社會,作為非政府機構的社會組織是與政府、市場相對應的獨立的“第三部門”,它在公共治理中發揮著非常大的作用。
在中國,1949年革命政權建立之后,政黨和政府機構取代或廢棄了所有的傳統組織,把各種社會資源和社會生活都壟斷和控制起來,在城市的組織形式是單位制,在農村的組織形式是人民公社體制。在這個階段其它各種類型的社會組織是處于被控制、被消滅的非法狀態中。改革初期,隨著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的實行,農村的人民公社體制逐漸瓦解。九十年代之后,隨著國企改制等一系列改革的實行,單位制也面臨著逐漸解體的命運。在這種情況下,一系列社會組織悄然出現,從小到大逐漸發展起來。不過,作為科層組織的政黨和政府機構仍占有社會的主要資源,決定著社會資源的分配方式和方向,這就使得中國的社會組織發展狀況不容樂觀,與政府和市場聯系較為緊密的社會組織的發展狀況要稍微好一些,一些草根的非政府組織發展嚴重受阻,很多不得不過早地解散。
因此,培育社會組織是社會建設的一個重要任務。在現代社會,政府不可能再主導一切,有很多事情必須要分離出來,交給市場或社會組織來做。這是中國在社會轉型期必須解決的問題,也是政府機構改革的方向。巫溪縣在創新社會管理的過程中提出“用群眾的辦法治理社會”,就是想通過培育群眾自組織來實現社會的良好治理。希望巫溪能探索出一條關于社會組織建設的新路,真正為轉型期中國的基層社會組織建設提供一些經驗。
公民參與是民主政治發展的重要內容,也是社會有效治理和穩定的重要保證。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確立,中國的多元社會格局初步顯現,各種社會利益階層和利益群體也不斷涌現,這就需要公民參與的制度和機制有所調整,以便更好地滿足各群體和階層的利益表達訴求,適應新時期社會治理的需要。因為在中國當下的現實語境下,公民意識、公民權利和公民社會等都處于剛剛起步的不完備階段,如果不及時調整和完善各種制度,公民參與就缺乏正規的渠道和網絡,在這種情況下,民眾只能采取其它諸如非正規甚至非法的渠道進行社會政治參與,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和不滿情緒,這樣就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和群體性事件的發生機率。
對此,美國著名政治學家亨廷頓早就指出:“發展中國家公民政治參與的要求會隨著利益的分化而增長,如果其政治體系無法給個人或團體的政治參與提供渠道,個人和社會群體的政治行為就有可能沖破社會秩序,給社會帶來不穩定。”
因此,如何通過有效的制度設計和建構,培養民眾參與公共事務的意識和能力,積極為公民參與公共事務創造機會,促進公民社會的發育和成長,已經成為決定中國政治發展和民主化進程的重要因素。巫溪縣在創新社會管理的過程中提出“以參與的方式實現互動”,就是想通過鼓勵公民參與,實現政府和民眾的有效溝通,在互動中相互了解對方的意愿。只有這樣,才能消除可能存在的誤解和猜疑,提高民眾對政府工作的認同和信任。
第三,創新社會管理需要改變目前的壓力維穩體制,探索全新的矛盾糾紛處理機制。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確立,中國的多元社會格局初步顯現,各種社會利益階層和利益群體不斷涌現,以維權為特征的利益矛盾和利益沖突也在不斷增多。為了更好地滿足各群體和階層的利益表達訴求,減少利益矛盾和沖突,創新社會管理需要改變目前的壓力維穩體制,探索全新的矛盾糾紛處理機制。
在以往的研究中,我曾用“壓力維穩”來描述當前中國在壓力型體制下的維穩運作過程。在我看來,壓力維穩有這樣幾個主要特征:(1)重視事后處理勝過源頭預防;(2)重視基層在維穩中的作用,注重對基層官員維穩“實戰”知識的培訓;(3)政績考核功能異化,將片面維護社會穩定作為考核地方政績的重要指標甚至是唯一指標;(4)維穩成本高,投入大;(5)基于短期利益考量,為了維穩甚至可以不惜給正常經濟發展、民眾日常生活帶來不便和負面影響。這種壓力維穩思維和手段盡管在短期內可能有效果,也能迎合那些出于種種原因支持“維持現狀”人的需要,但長遠看,弊端很多。首先,會導致民眾支持率降低。只要出現問題,就不惜代價強行解決,難免會侵犯民眾的合法權益,導致民眾的心理認同感幻滅,對政府的支持率降低。其次,基層官員在高壓狀態下不堪重負。再次,政府財政支出越來越大,影響經濟社會發展。最后,矛盾得不到根本解決,反而會產生扭曲壓力的傳導機制,形成壓力越大反彈越大的局面。
創新社會管理需要改變目前的壓力維穩體制,適時推進一些重要的制度變革和制度建設。巫溪縣在創新社會管理的過程中,逐漸形成了五項職能、三級網絡、三個中心、三個機制的“五三三三”大群眾工作體制。“五項職能”是指,整合群眾資源統籌協調、聯系管理社會組織、解決熱點難點問題、督查落實群眾工作、調查研究方法政策;“三級網絡”是指,縣級群眾工作部、鎮(街道)群眾工作站、村(社區)群眾工作室;“三個中心”是指,民眾聯絡中心、民意調查中心、民眾服務中心;“三個機制”是指,群眾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信息互通會議制度、民調和督查制度。通過一系列的制度建設,巫溪縣的矛盾糾紛解決率顯著提高,群眾的滿意度也得到了明顯提升。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教授,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