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政府領導班子變動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現就省政府領導班子部分成員工作分工調整情況通報如下。
黃楚平常務副省長 負責省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發展改革、財政、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統計、機關事務管理、消防救援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務辦、省政府參事室)、省發改委(省糧食局、省能源局)、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應急廳、省統計局、省政府研究室、省機關事務局、省政府駐外辦事處;協助省長分管省審計廳;聯系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紀委監委機關,省委財經辦、省委外辦、省委軍民融合辦,省軍區、武警湖北省總隊,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湖北儲備物資管理局、國家統計局湖北調查總隊、財政部湖北監管局、審計署駐武漢特派員辦事處、省消防救援總隊。省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曹廣晶副省長 負責工業、交通運輸、國有資產監管、省級投融資平臺方面工作,協助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消防救援工作。
分管省經信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政府國資委以及機械汽車、石化、輕工、紡織、冶金、建材行業協會秘書處,協助分管省應急廳;聯系省郵政管理局、省郵政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煙草機構、民航機構、電力機構、石油石化企業和中國鐵路武漢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央在鄂企業;協助聯系省消防救援總隊。省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萬勇副省長 負責民政、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農業農村、扶貧開發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政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省湖泊局)、省農業農村廳、省政府扶貧辦、省農科院、省農業發展中心;聯系長江水利委員會、省氣象局、中國農業科學院油料研究所。省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趙海山副省長 負責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對外開放、商務、金融方面工作。
分管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省生態環境廳(省核安全局)、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地質局、省供銷社;聯系省委臺辦,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僑聯、省工商聯、省臺聯、省貿促會、省殘聯、省紅十字會,武漢海關,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保監局、湖北證監局等在鄂及省內銀行、證券、保險機構,中央在鄂大型流通企業;協助聯系省委外辦。省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楊云彥副省長 負責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人民防空方面工作。
分管省衛健委、省退役軍人廳、省醫保局、省人防辦;聯系省信訪局,省民宗委。省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肖菊華副省長 負責教育、科技、廣播電視、體育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廣電局、省體育局、省社科院、湖北廣電臺、省東湖實驗室;聯系省文聯、省社科聯、省作協、省科協,中央在鄂高等院校和科研單位。省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張文兵副省長 負責文化、旅游、市場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省文旅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省知識產權局)、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徐文海副省長 負責公安、司法方面工作。
分管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監獄局);聯系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委國安辦,省國家安全廳、湖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省長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