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垃圾分類等內容納入積分,建立“積分超市”進行管理,村民以行動換積分,以積分轉習慣,以習慣化新風;運用“振興超市”小積分引領鄉村治理新風尚;通過“小存折”激發鄉村治理大活力……在鄉村治理中,各種積分制管理模式創新著鄉村治理理念,記錄著鄉村善治的“大賬本”。
“小積分”里隱藏著哪些鄉村治理新模式?如何用好“小積分”這個鄉村治理的“大賬本”?記者對此進行了調研。
變軟約束為硬抓手,鄉村治理無形變有形
“積分兌換讓大家在垃圾分類中得到了實惠,引導鄉親們樹立垃圾分類意識,愛護環境。”說起垃圾分類積分制管理,江西省崇義縣鉛廠鎮石羅村黨支部書記陳金鳳贊不絕口。她說,逢年過節,村里的“田園人家垃圾分類積分兌換超市”里前來用積分兌換各類商品的村民絡繹不絕。
陳金鳳介紹,當地將生活垃圾分為不可腐爛、可腐爛、可回收、有毒有害四類,分別投入“一箱兩桶一筐”,由回收員及時收購,同時設置指導員、保潔員、網格員、監督員“四員”,每周、每年由“四員”對村民進行考評并獎勵計入積分登記簿。村民考評所得積分可按1積分1元的兌換比例購買小賣部內任意商品。
像石羅村一樣的積分制鄉村治理模式,正在廣袤大地生根發芽。
江蘇省8個縣整縣推進鄉村治理積分制,103個鄉鎮和1590個村開展積分制管理;山東濟南市全域推進“積分+扶貧”模式,覆蓋1006個貧困村;寧夏固原市在全市5個縣(區)62個鄉鎮的180個行政村推廣鄉村文明實踐積分卡制度;廣西在全區推行積分制治理……建“愛心超市”、開“道德銀行”、建“積分儲蓄站”,各地對積分制的探索形式多樣。
“積分制在鄉村治理中‘生根發芽’,呈現很強的適應性,主要是切合農村實際,簡單易行,將農民群眾心中所感、眼中所見轉化為具體分值,讓鄉村治理由無形變有形,使軟約束有了硬抓手、模糊感覺變為精確賦分,讓大家的共識顯性化,‘小積分’解決了‘大問題’。”中央農辦副主任,農業農村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韓俊說。
由任務命令轉為激勵引導,鄉村事務管理更高效
寧夏銀川西夏區同陽新村共有690戶3190人,2018年實現整村脫貧。
“雖說脫了貧,村民們良好的生活習慣、行為習慣還有待養成,村里環境臟亂差、自家院子亂堆亂放、屋里不干凈整潔、村民發展內生動力不足等問題還一定程度存在。”同陽新村第一書記陳余寧說。
2019年10月,村里制定了《村民日常行為積分細則》,按照“什么陋習嚴重就針對什么、什么標準可行就細化什么”的原則,重點對勤勞致富、誠實守信、孝老愛親、院落衛生、紅白理事、好人好事、善行義舉等7個方面和日常生活中“不誠、不孝、不儉、不勤、不和”等問題制定了56個賦分和扣分細則,賦分按照貢獻大小不等,網格員、村“兩委”班子、“積分超市”管理員等定期檢查監督、開展評議、張榜公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常委、固原市委書記張柱介紹,在鄉村治理積分制探索中,固原建立公開評價、動態調整、應用推廣“三項機制”,為正向激勵“增磁力”,讓村規民約“有價值”。
在逐步細化的制度中,“小積分”涵蓋著鄉村振興多項內容,成為鄉村治理的“大賬本”。積分的一加一減,激發了群眾的主動參與熱情,引導村民成為鄉村治理的主要參與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終評判者。
“積分制體現了黨組織領導下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結合的治理理念,將村級事務與村民利益緊密聯系起來,讓鄉村治理由‘任務命令’轉為‘激勵引導’,村干部和農民群眾形成了共同目標,節約了管理成本,提升了治理效能。”韓俊說。
變“要我參與”為“我要參與”,小積分“四兩撥千斤”
作為一種鄉村治理新模式,積分制在各地有了很好的探索,但總體看依然處于起步階段,運用范圍有待拓寬,內容標準有待優化,常態運用機制有待完善。
如何在實踐中示范引導“積分制”進村入戶,有機融合到鄉村治理的方方面面?如何建立公平合理的指標體系,讓積分制治理更有效能?
韓俊認為,在鄉村治理中推廣運用積分制,要充分尊重農民意愿,支持基層創新創造,結合實際,循序漸進,不搞強迫命令、一刀切。積分制的實施必須符合操作規范,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透明,才能充分發揮出其優勢作用。
“梳理總結各地的成功探索實踐,有一條基本的經驗,就是高度重視積分制的規范管理。設置指標要充分考慮群眾意愿,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細化指標、賦予權重符合實際、科學合理。要建立健全積分制運行制度和管理辦法,執行陽光程序,全過程公開操作,鼓勵農民群眾自評、群眾之間互評、干部考評等方式相結合。要引導農民群眾成為積分制的監督主體,在積分內容設置、申報審核等各個環節始終履行民主程序,實施過程做到公開透明。鄉鎮有關部門要參與監督,建立抽查、復審制度。”韓俊說。
專家指出,推廣鄉村治理積分制,要運用好積分結果,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創新方式,樹立正確導向,發揮好積分制的激勵和約束作用。要倡導將積分結果作為各類評比的參考,發揮精神獎懲作用,建立好農村的“積分榜”,讓小積分“四兩撥千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