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履行承諾,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三公”支出和行政運行費用。日前,中國人大網將財政部部長謝旭人代表國務院向常委會作的2010年中央決算報告公布。
報告顯示,匯總2010年中央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用財政撥款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以下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94.7億元。
其中,出國(境)經費17.73億元,車輛購置及運行費61.69億元,公務接待費15.28億元。
此外,國務院還報告了行政經費情況,匯總2010年中央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維持機關運行開支的行政經費,合計887.1億元。
對于中央各部門的“三公”經費的公開問題,謝旭人表示,中央各部門2010年度“三公”經費決算數和2011年“三公”經費預算,由本部門向社會公開。
迄今為止,只有科技部公布了2011年的“三公”經費預算,還沒有一個部門公布2010年“三公”經費的決算。
財政預決算公開“三部曲”
財政預決算在我國曾是“國家機密”。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式實施。原來的一些“秘密”,在這部法實施后,開始慢慢走到陽光下,財政預決算預算信息即包括在內。
申請遇阻
預算曾是國家機密
在2008年以前,財政預決算信息都屬于國家機密。
早在1951年,當時的政務院發布了保守國家機密暫行條例,其中將國家財政計劃、國家概算、預算、決算及各種財務機密事項列入國家機密范圍。
1988年出臺的保密法,雖然沒有明確財政預決算屬于國家秘密,但是1997年國家保密局和財政部制定的經濟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中,則將財政預決算信息規定為國家秘密。
不過,這個界定了經濟工作中若干屬于秘密事項的文件,本身卻是個不公開的文件,其具體規定不得而知。
這給推動預算公開帶來了難以逾越的障礙。“公共預算觀察志愿者”團隊的吳君亮、李德濤等人,數年向中央部門和一些地方提交公開預算的申請,面對的卻是“國家秘密”。
即使是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后,他們的預算公開申請遇到的情況也并不一致。李德濤在2009年就遭遇了兩種完全不同的情況,他同時向廣州市和上海市發出公開本級預算的申請,上海市財政局即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了他的公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