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張志軍辭職請求的決定接受張志軍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0年6月5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張志軍因工作變動辭去吉林省副省長職務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