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磅!6月1日起,濟南全面放開落戶限制,你關心的問題都在這里
5月28日上午,山東濟南市委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濟南市公安局相關同志就《濟南市公安局貫徹落實<濟南市委辦公廳濟南市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實施細則》的相關內容進行發布解讀并回答記者提問。
濟南市公安局副局級領導干部竇慶福介紹,濟南市公安局經過廣泛調研,依據國家省市現行政策規定,結合濟南戶籍管理工作實際,制定了與之配套的《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實施細則》,并將于6月1日正式實施。
濟南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隊副支隊長馬洪山介紹,全面放開落戶限制一個主要目的就是,在2019年全面放開人才落戶條件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解決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在城鎮就業居住和舉家遷徙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等重點群體遷濟落戶問題,以最優服務、最大誠意為有意愿來濟從業、居住生活人員提供多途徑落戶通道,同時對應拓展了落戶地址選擇,讓戶改新政普惠廣大來濟居民群眾。
他介紹,濟南全面放開落戶限制提供了六大落戶途徑。
第一,按人才途徑落戶。取消中專學歷人員參保限制、技術技能職級限制,擴大了人才落戶范圍,主要包括:“具有全日制普通中專(含技工院校、職業院校畢業學歷)及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學歷型人員;具有專業技術職稱或技術技能等級的技術技能型人員;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各類專長型人才。”上述人員在本市無合法產權房屋或使用權住房,可自愿選擇在區(縣)人才集體戶、單位集體戶、租賃住房處、就業地或居住地社區集體戶、近親屬家庭戶落戶。
第二,按院校學生途徑落戶。全面實施大學生留濟創業就業工程,擴展院校在校學生在濟落戶范圍。《實施細則》規定:“駐濟普通大中專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學生,在就讀學校學生集體戶落戶;非駐濟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學生,在濟南市、區(縣)人才集體戶落戶”。
第三,按居住途徑落戶。以合法穩定住所為基本原則,有效解決在濟居住生活人員落戶問題,主要包括兩類情形落戶:一是“在城鎮擁有合法產權房屋人員,或近親屬擁有合法產權房屋(限申請人在本市無合法產權房屋,且該房屋上無戶口)供其居住的人員,在產權房屋處落戶。有使用權住房的,參照本款執行”。二是“租賃居住經住建部門登記備案住房的人員(限申請人在本市無合法產權房屋),在租賃住房處或租賃住房地的社區集體戶落戶。”
第四,按就業途徑落戶。與居住落戶相承接,拓展了在濟有合法穩定職業但無合法穩定住所人員落戶通道,按照“就業地或居住地落戶”原則,《實施細則》規定:“錄(聘)用、務工經商、創業等人員,在本市無合法產權房屋或使用權住房的,可自愿選擇在單位集體戶、租賃房屋處、就業地或居住地(租賃房屋地或借住地)的社區集體戶、近親屬家庭戶落戶”。
第五,按投靠途徑落戶。充分考慮親屬之間的親情關系,堅持以人為本,以投親靠友的方式解決群眾落戶問題。主要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兄弟姐妹間的投靠,均可按照《實施細則》提供的范圍和落戶地址辦理遷移落戶。
第六,按其他情形落戶。這是對按意愿落戶政策提供的兜底落戶途徑。對通過上述途徑仍存在落戶障礙的靈活就業人員,可選擇在現借住地社區集體戶落戶。
部分政策關鍵內容解釋
對新政中比較關鍵的詞語及不易理解的內容,在此進行詳細說明,方便大家理解。
(一)按人才、居住、就業途徑落戶,所需申報材料有哪些?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可信電子身份認證證明;
2、學歷證明或技術技能憑證或相關認定部門出具的認定憑證(限按人才途徑落戶),就業確認材料(限按就業途徑落戶);
3、區分不同情形提供:隨遷親屬關系材料、擬落戶地證件材料。
(二)按親屬投靠落戶,所需申報材料有哪些?
1、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可信電子身份認證證明;
2、親屬關系材料、明確撫養關系的法律文書或協議書(限再婚投靠隨遷未成年子女);
3、擬落戶地證件材料(限單位集體戶、社區集體戶、人才集體戶)。
(三)按人才、居住、就業、親屬投靠途徑落戶涉及的“近親屬”含義是什么?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按人才、居住、就業或其他情形落戶途徑隨遷配偶、子女、父母的,以及按投靠親屬途徑落戶的,父母也含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投靠除父母以外親屬,需由法定監護人提供同意投靠落戶的書面聲明。
(四)辦理相關落戶需要提供“親屬關系材料”,主要包括哪些?應如何提供?
“親屬關系材料”主要包括: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離婚證及協議書、判決書、公證書、申請人或關聯人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或工作單位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等,能夠體現親屬關系的憑證材料。凡戶籍登記已記載的不再提交。按各類途徑落戶涉及隨遷、投靠、近親屬提供產權房屋落戶的,需區分不同情形,憑相關材料確認。
除“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及人才、居住、就業途徑落戶外,其他落戶涉及近親屬關系,確無法提供相關憑證材料的,憑雙方出具的聲明辦理。
(五)新政策提供了多個落戶地址選擇,主要包括那些?應如何選擇?
在本市有合法產權房屋或使用權住房應在該房屋處落戶。在本市無合法產權房屋或使用權住房的,可區分不同情形按落戶途徑規定范圍選擇,在市和區(縣)人才集體戶、單位集體戶、租賃住房處(限該房屋上無戶口)、就業地或居住地(租賃住房地或借住地)的社區集體戶、近親屬家庭戶、近親屬提供的產權住房處落戶。
(六)按人才、居住、就業重磅!6月1日起,濟南全面放開落戶限制,你關心的問題都在這里、親屬投靠等途徑落戶,所需申報材料中“擬落戶地證件材料”的含義是什么?如何選擇提供?
由于提供了多個落戶地址選擇,為便于群眾提供和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登記地址確認,對“擬落戶地證件材料”進行了拓展列舉或以聲明承諾的方式予以簡化,群眾在辦理落戶時根據選擇的落戶途徑和地址選擇提供。
1、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憑證。主要包括: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證、或網簽證明(濟南市房屋登記信息查詢結果證明)、或安置協議、或判決書或公證書等有效產權材料,公有住房產權單位、房屋管理等部門出具的分配住房、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等有效使用權材料,住建、國土部門出具的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確認材料等。
在合法產權房屋或使用權住房處落戶,或在近親屬提供產權房屋處落戶,需憑上述相關材料確認。
2、無產權房屋聲明。在單位集體戶、人才集體戶、社區集體戶、租賃住房處、近親屬提供產權房屋處、近親屬家庭戶落戶的均需提供該聲明。其中,落戶單位集體戶的需寫明單位詳細地址。
3、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落戶承諾書。按居住途徑在租賃住房處、近親屬提供產權房屋處落戶的,需憑上述相關材料確認。
(七)按就業途徑落戶所需申報材料中“就業確認材料”包括哪些材料?
可根據申請人實際就業情況選擇提供,主要包括:錄(聘)用證明或任命文件,或聘用招收勞動合同或單位確認證明,或人社部門出具的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證明,或在我市依法注冊登記的營業執照等。
(八)按院校學生途徑申請本人遷濟落戶,需要哪些申報材料?
駐濟普通大中專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學生,可在就讀學校學生集體戶落戶;非駐濟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學生,可在濟南市、區(縣)人才集體戶落戶。需提供: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戶口遷移證或集體戶口登記卡或居民戶口簿中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
(九)按居住途徑中“租賃住房落戶”,對所租賃的住房如何確認?
對申請人在本市無合法產權房屋的,租住經住建部門登記備案的住房可按租賃住房落戶(平陰縣、商河縣仍按原政策執行),需提供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可在租賃住房處或租賃住房地的社區集體戶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