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國家林草局聯合印發《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管理辦法》,提出新一輪退耕還林每畝退耕地補助1200元,退耕還草每畝退耕地補助850元。
根據《辦法》,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補助用于對實施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農戶發放現金補助。退耕還林每畝退耕地補助1200元,五年內分三次下達,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還草每畝退耕地補助850元,三年內分兩次下達,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辦法》明確,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主要用于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社會保險、天保工程政策性社會性支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完善退耕還林政策、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草原生態修復治理、生態護林員、國家公園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