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4日從民政部獲悉,《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即日起至2020年5月13日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征求意見稿依法完善了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的應對措施。
征求意見稿明確,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代理人或者緊急聯系人,并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配合實施衛生處理、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
征求意見稿還對入院評估制度進行了完善,規定養老機構要根據評估結果確定或者變更老年人照料護理等級,還增加了養老機構協助老年人家庭成員看望和問候老年人的內容,明確家庭成員較長時間未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可以為老年人聯系家庭成員提供幫助。
同時,征求意見稿還增加了養老機構延伸服務的有關內容,鼓勵養老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上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醫、助潔等服務。
針對養老機構安全問題,征求意見稿對相關條款進行了細化和補充,如要求養老機構在公共場所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并保存視頻監控資料、規定老年人信息檔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服務協議期滿后五年等。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對養老機構備案管理、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修改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