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全鏈條”遏制違法用地的通知,出臺“前端疏導、中段提速、末端查處”等全程監管措施,著力從空間規劃、用地審批、查處整改、考核約束、嚴格問責等多個環節遏制違法用地,并切實保障合法用地需求。
為切實保障“十四五”期間重大項目、公共基礎設施和民生工程等各類建設用地規模,該文件提出,縣、鄉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應預留不少于10%的建設用地規模,重點保障鄉村產業發展用地。
文件要求各地級以上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程序、調整時序、規范標準、簡化材料,進一步提高用地審批效率。規范有序開展土地征收報批前期各環節工作,提前介入、及時指導單獨選址項目科學選址。
與以往出臺的遏制違法用地有關文件相比,此次出臺的文件在獎懲、問責方面加大了力度。對違法用地問題嚴重地區凍結用地計劃指標是一大“殺手锏”。在下達用地指標時,廣東將對違法用地問題嚴重的地區,按市本級和責任縣(市、區)在上一年度內仍處于違法狀態的違法用地總量的15%,分別凍結同等數量的用地計劃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