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南京市召開戰疫情擴內需穩增長“四新”行動動員發布會,會上提出“培育新消費,打造夜間經濟品牌,試行每周2.5天休息制度”。(4月12日新華網)
也就在前幾天,江西又有多個地市就省政府提出的“今年二季度試行周末2.5天彈性作息”下發通知,其中有地市提出,周末2.5天彈性作息不得變相為周五下午居家休息。
只要有相關消息發布,幾乎都會有外省市網友大呼羨慕。只是在我看來,2.5天彈性休息,看上去很美,實際作用卻十分有效,它也載不動“刺激旅游消費”的大船。
很顯然,這項福利只能由機關事業單位的干部職工先試水先受益,但問題是,不僅這些人員在全民消費中的比重極小,而且由于各種原因他們能在周末成行旅游或擴大消費,還真是一個無法確定的未知數。如果再對其周五下午休息限制為旅游,那更有可能讓這項福利變負擔,令干部職工“難以消受”。
我們再回頭看看,疫情之前實際早有類似“實踐”,但至今還沒有哪一個地方有過相關成效的統計數據。這就是說,推行2.5天休息制,其刺激消費的愿望是好的,但現實又是尷尬的。
疫情抑制了消費,乃至讓旅游等行業遭遇重創,這是不爭的事實。但我們也應看到,潛在的消費或旅游需求并未減少。清明節期間黃山和西湖出現“人擠人”便是例證。
我們不能否定刺激消費的探索,卻還需要警惕三點:一則急于求成。恨不得一夜之間即將因疫情影響的損失奪回來,這樣的急躁很可能造成好心辦壞事,畢竟“一口吃不成胖子”;二則不看清潛在的消費需求。一味地靠刺激來拉動消費,這就好像只顧拉群眾上臺演戲,卻不搭好舞臺,不有效吸引觀眾,畢竟民眾出于個人利益的考量,無心配合你們演戲;三則過度相信干部職工的帶頭作用。認為他們會一呼百應,豈不知在消費問題上公眾自有自己的判斷,甚至反感于這種所謂的影響力。
刺激消費其本身就存在偏頗,加上有些地方在應對措施上又過分生硬,一廂情愿,其結果自然不會達到預期。推行2.5天假休息,不妨作為一種推進休息模式的嘗試,最好別作為刺激消費的手段。我們不妨將視角轉向全民需求與全民消費,借鑒南京市那樣采取網上搖號派發消費券的方式,讓相關惠利從少數干部職工身上,轉移到全民大眾,吸引他們廣泛參與,那才有動力,也才持久。
還有,應向服務、旅游、餐飲等行業釋放寬松有用的松綁信息,采取實實在在的優惠措施,比如減免他們的房租、稅收、水電費等等,彌補前期的損失,降低他們的成本,從而讓他們相對輕松地恢復或擴大經營,并讓利于消費者,用市場調解吸引消費、刺激消費,這樣的經濟復蘇才回更具有可持續性,也才是政府搭建服務平臺、促進消費和經濟復蘇的理智與高明之舉。
一言以蔽之,2.5天休息制度載不動“刺激旅游消費”的大船,經濟復蘇的巨輪還需要加足油料,更好地為其掃清前方障礙,一路護駕遠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