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山東省委常委會召開擴大會議,傳達中共中央關于山東省領導同志調整的決定。中央組織部部務委員兼干部二局局長張光軍出席會議并宣布中央決定:李干杰同志任山東省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李干杰,男,漢族,1964年11月出生,湖南長沙人,198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高級工程師。
1981年9月在清華大學核反應堆工程專業學習,1986年7月在清華大學攻讀核反應堆工程與安全專業碩士研究生。1989年7月研究生畢業后在國家核安全局北京核安全中心參加工作,歷任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司副司長,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安全中心主任、黨委副書記(正局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安全司司長等職務。2006年12月任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國家核安全局局長。2008年3月任環境保護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國家核安全局局長。2016年10月任河北省委副書記,省委黨校校長。2017年5月任環境保護部黨組書記,2017年6月任環境保護部部長。2018年3月任生態環境部部長、黨組書記。(簡歷來源生態環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