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陜西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陳國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國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大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違規干預插手干部人事工作,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貪欲膨脹,收受禮品、禮金,甘于被“圍獵”,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企業經營、干部職務調整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國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陳國強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陜西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