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得住更要做得好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責任重大;壓縮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流程有助于優化營商環境,使命光榮。
2019年3月2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應急管理部聯合印發《關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有人接、接得住、做得好”為原則,持續指導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設計職責承接工作,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過渡、有序開展。目前,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已經全面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
同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結合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針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周期長的問題,推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納入建設工程聯審聯驗,指導地方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完善政策措施,真正出實招,做好建設工程消防審查驗收工作。
落實機構人員 確保無縫銜接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明確交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重要職責,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必須承擔的責任。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高度重視移交承接工作,要求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切實負起責任,明確職責承接機構,落實工作人員,今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移交承接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定期匯報各項工作進度,據最新統計,目前全國已有北京、天津、重慶、陜西、吉林、福建、云南、貴州、新疆、河南、江蘇、廣西、湖北13個省(區、市)的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設立了從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獨立處室,共配備人員編制近200個;全國共有83個城市設立了從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獨立科(處)室,共配備人員編制近500個;全國共有372個縣城(含縣級市、縣、市轄區)設立了專門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科(股)室,共配備人員編制近700個。特別是2019年9月以來,全國推廣陜西落實機構和人員的經驗后,各地進展明顯。
有人接,還要確保接得住。機構和人員落實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及時組織開展專業培訓,以保證工作人員掌握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必備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知識,熟悉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滿足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需要。
截至目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已集中舉辦4期“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抽查培訓班”,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294個地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從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抽查的400余名學員進行培訓;組織召開4次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工作會,及時交流經驗。同時,各省(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共舉辦專業培訓76次,培訓人數累計超過1.3萬人次。
在移交承接過程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多次赴各省調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進展情況,就工作的總體進展、存在問題和解決方案同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及相關城市的負責人進行座談,并就相關事項征求企業意見。
推動聯審聯驗 優化營商環境
自正式承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以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機構改革部署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重點解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周期長的問題。
首先,在《消防法》修訂時取消了消防設計備案抽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積極參與《消防法》修訂工作。修訂后的《消防法》已于4月23日頒布實施,規定除特殊建設工程外,取消其他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備案抽查,強調建設單位申領施工許可證或者申請批準開工報告時應當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其次,推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納入建設工程聯審聯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貫徹落實國務院工程建設審批制度改革要求,推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的技術審查內容納入施工圖聯審,消防設計審查許可可以與施工許可一同辦理。同時,鼓勵將消防驗收納入竣工聯合驗收并限時辦理。
再其次,起草制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規定》。在前期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起草形成了規定并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目前,規定正在修改完善中。
最后,指導北京、上海切實解決好相關問題。目前,北京市已經將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技術審查并入施工圖聯審,由審查機構完成技術審查后出具《綜合審查意見告知書》,不再單獨出具相關文書,提高審查效率,確定審查時限為15個工作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印發《關于開展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及抽查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消防驗收的辦結時限為7個工作日。上海市立足于服務企業,按照“一事一議”原則,加快處理已經通過驗收的單位出具驗收合格意見書的遺留項目,同時,正在考慮建設消防審驗信息系統,壓縮行政審批時間。
下一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還將積極探索將消防審查驗收與現有建設工程管理體系有機銜接的方式方法,進一步做好相關制度、標準規范的頂層設計,確保“全面接,不出事”,切實做好建設工程消防審查驗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