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不適宜重新出臺購房入戶政策 □與北京、上海、廣州戶籍遷入政策相比,深圳戶籍遷入政策是積極和寬松的 □入戶困難人員約占深圳非戶籍人口總量71%,其受教育程度均為初中或初中以下 本報訊(記者/葉明華)“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者能否直接轉為戶籍居民?”上海已提前拿出了肯定的答案,同樣因實施居住證制度而備受關注的深圳有何舉動呢?昨日,深圳發改局在回復市政協委員楊一平等15名政協委員聯名提出的“關于試行居住證符合條件直接轉戶籍政策的提案”時提到,“深圳居住證制度與上海有著本質上的不同”,并明確指出;購房入戶“不利我市人口結構優化目標的實現,易產生就業和社會問題。” 須密切關注人口總量膨脹勢頭 近年來,盡管入戶深圳的門檻一降再降,但對于不少在深圳奔波多年的“外地人”而言,深圳戶口仍是一個難圓的夢。記者從深圳市統計局獲悉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末,深圳全市常住人口為876.83萬人,其中戶籍人口僅有228.07萬人,占26.0%,如果再算上648.76萬的非戶籍人口,這個比例將會更低。“入深戶條件限制能否繼續放寬?”“深圳作為特區能否在戶籍制度改革上率先做出表率?”這已成為不少勞務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專家學者的共同呼聲。 “與北京、上海、廣州等國內特大型人口城市的戶籍遷入政策以及廣東省最近出臺的農民工入戶政策相比,我市目前的戶籍遷入政策是積極和寬松的。”深圳發改局在昨日的回復中提到,深圳近年來在技能入戶、增加入戶指標、擴大入戶政策覆蓋面、放寬入戶年齡限制等領域推出了不少新舉措,使得“戶籍人口增速大幅提高,素質結構優化效果明顯”。 但是,“一個城市的戶籍遷入政策與城市發展的目標定位、公共產品的提供能力、資源的承載力以及需要獲取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是密不可分的。”深圳市發改局指出,深圳必須在保持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解決人口發展問題,必須用科學、理性的態度把握好城市人口發展的“度”,進而實現城市發展與人口發展的平衡與和諧。 相關答復指出,深圳地少人多、人口密度高,自然資源要素和人口要素與國內其他城市相比具有顯著的特殊性,此外,由于目前正進行產業結構的調整升級,人口結構也因此隨之具有顯著的過渡性和不確定性,因此,須密切關注人口總量的膨脹勢頭。 “實施以技術技能遷戶為主的戶籍遷入政策在目前的條件下是保持深圳這座年輕的移民城市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措施,深圳的人口政策應以控制人口規模、優化人口結構、提高人口素質作為基本原則。”深圳市發改局說,在現有的非戶籍人口中,不符合深圳戶籍遷入條件的入戶困難人員約占深圳非戶籍人口總量的71%,其受教育程度均為初中或初中以下,缺乏職業技能,且流動性較大。 深圳居住證制度不能上海類比 戶籍懸而未決,不少人只能退而求其次。從2008年8月1日起,深圳全面啟動居住證辦理工作,截至今年1月,全市已受理辦證申請超過700萬份。年初深圳“兩會”期間,市政協委員楊一平等15名政協委員聯名提出了“關于試行居住證符合條件直接轉戶籍政策的提案”(以下簡稱提案),提出了“持有居住證達5年且符合一定條件者直接轉為深圳戶籍”的建議。 楊一平等人的提案剛提交不久,上海即發布了居住證轉戶口的實施細則——《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提出持有當地居住證滿7年者,可以轉入上海戶籍。相關的規定隨即引起了深圳人的熱議,不少網友和群眾紛紛建議,深圳應效仿上海,為居住證持有者可以轉為深圳戶籍劃定一個時間表。 不過,深圳市發改局昨日在回復中就明確提到,“深圳的居住證制度與上海市有著本質上的不同”,不能以此類比。 推行購房入戶存在三大難題 今年以來,天津、重慶、杭州、武漢和成都等城市都重新出臺了購房入戶政策,但北京、上海和廣州均明確表示近期不會考慮出臺購房入戶政策,對此,深圳應該如何呢?對于政協委員們在提案中提出:給予“在深圳購房并實際居住五年以上,無任何違法犯罪記錄或不誠信記錄的外來投資者”直接辦理入戶的建議,發改局經過調研發現,“當前不適宜重新出臺購房入戶政策”。 據了解,深圳在城市發展歷史上曾實施過兩次購房入戶政策。第一次是1983年的特區內僑匯購房入戶,共賣出3000套商品住宅,但遺留的入戶問題直至1994年仍未解決好;第二次是自1995年10月起開始在寶安、龍崗兩區實施的購房入戶政策,由于存在政策漏洞多、入戶人口受教育程度過低和后續管理難三大問題,在2003年4月30日被市政府以《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停止寶安區龍崗區購房入戶問題的通知》(深府〔2003〕74號)緊急叫停。此后,深圳市發改局聯合國土房產和公安部門歷時4年才基本解決好特區外購房入戶的各種歷史遺留問題。 深圳市發改局在調研中發現,不少部門對重新出臺購房入戶政策仍持謹慎的保留態度,其主要原因主要有4個:一是深圳人口總量大,土地資源稀缺,缺乏購房入戶所必需付出的寶貴土地資源;二是購房入戶政策難以適應深圳產業發展對高素質人才的需求,不利深圳人口結構優化目標的實現,易產生就業和社會問題,形成歷史包袱;三是“購房”與“入戶”行為屬性不同,前者是市場行為,后者是政府的行政行為,政府在出臺將兩者結合起來的政策時難以就市場交易風險進行判斷。一旦市場出現風險,所有的問題都會歸咎到政策上。“購房入戶政策制定和實施的難度很大,這也是深圳歷史上曾經實施過的購房入戶政策之所以產生種種遺留問題的根源。”發改局在答復中提到,其四就是購房入戶主體是一個專項,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城市現有居民福利在邊際效應上的遞減,同時由于在產業政策上的厚此薄彼,政策公平性的問題也較多。 此外,對于提案中提到“應優先考慮急需的公共交通、醫療教育、保安、城管協管、律師、會計師、畫師、商場商店、餐飲、高科技企業等深圳急缺的各項勞務工中的和專門人才入戶”的建議,發改局在回復中則提到,深圳現行技術技能遷戶政策已對其實現了基本覆蓋,目前,只剩下“符合政策條件的公辦醫療、教育機構臨聘人員”由于存在編制管理等體制性障礙原因,尚未能理順。對此,相關部門已向市政府提出通過開通技術技能遷戶個人申報政策渠道的做法來解決這一問題的建議,若獲準許,將能夠基本實現深圳技術技能遷戶政策對符合政策條件人員的全覆蓋。 -焦點釋疑 深圳居住證與上海有哪些不同? 深圳市發改局昨日在回復中明確提到,“深圳的居住證制度與上海市有著本質上的不同”。一方面,上海市的居住證制度對于申辦人員是有學歷條件限制的,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者方具備申請辦理的資格,其政策覆蓋范圍有著較強的選擇性,其所推行的戶籍新政實際上也是一種技術技能遷戶政策,并非是單純以在城市居住時間為條件入戶的政策。而深圳市的居住證制度設立的主要目的是加強非戶籍人口的管理與服務,力求將全部在深非戶籍人口納入政府管理和服務的視野,因此采用的是純粹的登記式做法,未設有任何準入方面的門檻;另一方面,在同樣的技術技能遷戶政策平臺上面,上海市要求的時間條件為至少7年,而深圳市要求的時間條件底線為至少2年,與國內其他同級別城市相比,深圳的時間條件也是最低的。“更重要的是,對于深圳產業發展急需的非戶籍技術技能型人才,即使其之前根本沒有在深圳工作和生活過,按深圳現行政策也可準予入戶,這一條件,比政協委員在提案中建議的5年時間要短。”深圳發改局在回應時提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