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日前印發通知,發布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國家試點技術規范和分組方案,DRG付費國家試點邁出關鍵性一步。
為進一步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動醫保精細化管理,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我國此前確定了30個城市作為DRG付費國家試點城市,依照“頂層設計、模擬運行、實際付費”三年三步走的推進策略開展工作。
與當前廣泛采用的按診療項目付費方式不同,DRG付費按照“臨床治療方法近似、費用成本近似”的原則,對復雜的醫療行為進行歸類,醫保基金和患者個人按照同病組同費用原則,向醫院支付醫療費用。
北京市醫保局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副主任鄭杰表示,按病組付費,將藥品、耗材轉變為成本,將促使醫院、醫生改變以往給病人開大處方,用貴重藥品、耗材和大型檢查設備等不合理醫療行為。有利于減少老百姓不必要的醫療支出,從而獲得更加優質、高效的醫療服務,提升就醫滿意度。
分組方案明確,國家醫療保障疾病診斷相關分組(CHS-DRG)是開展DRG付費工作的統一標準。包括26個主要診斷大類(MDC),376個核心DRG(ADRG),其中167個外科手術操作ADRG組、22個非手術操作ADRG組和187個內科診斷ADRG組。
據介紹,本次分組方案以30個試點城市6200余萬份病例為數據支撐,驗證ADRG分組方案,使CHS-DRG更加客觀、更加符合臨床實際,更加符合醫療保障付費管理的需要。
通知要求,各試點城市應遵循技術規范、嚴格執行分組方案,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的細分DRG分組,從而確保試點“一盤棋”,精準“本地化”,具體付費符合各地實際,使CHS-DRG成為國家醫保領域的“通用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