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效果待觀察 穗杭邕門檻列前三
時間:2011-06-15 10:46:54
來源:人民網 作者:李葉
人民網北京6月15日電 (記者 李葉)國務院日前下發通知,要求非直轄市應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允許高校畢業生在就(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社會學院副院長姚遠近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政策本身很好,但各城市會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接收高校畢業生,在有些城市可能不能完全執行,其主因在于各城市考慮的是人口、資源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省會城市落戶對學歷要求并不高
記者瀏覽沈陽、石家莊、南京、杭州、廣州、武漢、長沙、昆明等8個省會城市高校畢業生落戶政策發現,其落戶規定中都對學歷作出了規定,但普遍要求不高。沈陽中專畢業即可申請辦理落戶;南京規定,普通院校大專以上學歷的非南京籍畢業生,落實用人單位的,均可在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后落戶南京;杭州市應屆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生只要在杭州落實工作單位,或在杭州市區自主創業(營業執照注冊人),都可以落戶;廣州要求相對較高,畢業生落戶需本科以上學歷。
學歷僅是各城市落戶限制條款中的一項。在發表于《中國人口科學》2010年第1期的《戶籍改革進程的障礙:基于城市落戶門檻的分析》一文中,作者研究了全國包括所有省會城市在內的46個城市的落戶門檻,進而分析認為城市落戶門檻是多維的、常態的,囊括5個方面:融合門檻,即在某城市持暫住證或居住證居住了若干年以上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障金;職業門檻,即需要有正式和穩定工作,隱含著要有穩定收入或者達到一定的收入水平;資歷門檻,比如學歷、職稱、技能等;住房門檻,即是否擁有住房或固定的居所;投資門檻,即需要進行某種形式的投資和投資達到一定數目方可落戶。各城市對門檻高低的取舍有不同的安排。
“中國的地區發展差異性較大,各城市限制落戶主要是擔心城市的人口、資源和環境不能協調發展,學歷等要求僅是表象。”姚遠對記者說。
穗杭邕列省城就業落戶門檻指數前三
在上述論文中,作者還對46個城市的就業落戶門檻指數進行了測算,指數越高,落戶門檻越高,排在前3位的依次為上海、北京、深圳。在省會城市中,廣州、杭州、南寧、武漢、長春、濟南、南昌、西寧、合肥、西安位列就業落戶門檻指數前10位。
文章分析稱,從就業落戶渠道看,向高素質群體傾斜是各個城市的共同特點。就業機會相對較多的沿海東部大城市設置了高的就業落戶門檻。反觀中西部相對落后的城市,其就業落戶的門檻則相對較低,有一定年限的合法工作、合法住所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障金就可以申請,反映了這些城市的整體發展環境對人才的吸引力有限。
該文作者之一、復旦大學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創新基地副研究員吳開亞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戶籍附帶的利益很多,而這些利益都是由地方財政負擔的。由于發展經濟的職能和財政體制的約束,地方政府不一定有動力降低落戶門檻。一旦取消落戶限制,地方財政要承受很大壓力,這是地方政府不愿承擔的。
國務院通知落實情況有待觀察
姚遠認為,此次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畢竟只是一個“通知”,其落實情況如何還有待觀察。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數據顯示,2011年高校畢業生人數為660萬人,“十二五”時期應屆畢業生年平均規模將達到近700萬人。高校畢業生就業,是全國就業工作的重中之重。
國務院要求取消落戶限制并非新政。早在2009年1月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就研究確定了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7項措施,其中一條規定:“鼓勵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直轄市以外的各地城市要取消落戶限制。”
落戶問題在國務院通知中被再次提及,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張展新認為,大城市之所以不放開高校畢業生的落戶限制,主要原因還是地方保護主義,保護本地戶籍畢業生的就業機會。實際上,到各個城市的高校畢業生數量并不多,并不會對當地的公共服務產生很大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