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8-12 09:39: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作者:周忠和
近年來,科技評價體系的改革日益受到學術界的關注,有關部門也積極進行了相關的改革探索。
同行評價是國際公認的人才評價的通用做法。然而,成敗在于細節,同行評價在操作層面上也同樣存在不少問題。比如,評價標準的把握就絕非易事。近年來,常常聽到這樣的困惑:不唯論文,唯什么?筆者的答案是“唯學術”。然而,說來容易做來難。小同行評審相對比較容易,但是當今學科發展迅猛,劃分又很細,對相對寬泛一點的評審而言,即使評審人持有最大公心,要在有限的時間內做出客觀的評價也常常是一種挑戰。
最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地球科學部在2019年人才項目如“杰青”“優青”的評審中,推出了一項具體的舉措,令人耳目一新。
他們的具體做法是:給會議評審專家每人發了一張一頁紙的“基礎科學研究評價的四個考慮方面”,建議專家們根據基礎科學研究的主要學術貢獻及其科學意義,可以選擇以下四類學術創新中的一項或多項進行評價:
——方法學創新:是否創立了原創性的科學研究方法,可被用來解決重要的科學問題;
——關鍵科學證據:是否為重要科學問題的解決提供了新的、關鍵的、可靠的證據;
——理論認知或社會需求:是否對所在學科的認知體系或對解決重要社會需求背后的基礎科學問題有實質貢獻;
——學科發展:研究工作是否可以導致領域研究方向、范疇、視野(視角)的變革或者領域認知體系的顯著進步,從而促進學科發展。
據了解,以上建議不僅發給了參加會議評審的專家,還提前發給了參加答辯的項目申請者,以便他們在準備報告時參考。此舉既能讓答辯者有所準備,同時也能起到很好的引導作用。
據說這一舉措已被其他學部借鑒。在筆者看來,這樣的做法值得點贊,自去年開始基金委確立的三大改革任務之一——建立一個分類、精準、公正、高效的項目評審機制,由此得到具體體現。
針對基金委的評價新規,也有一些科研人員認為這些參考標準對“杰青”“優青”級別的項目或許比較適合,對一些地方高校一般人才的評價可能會顯得標準過高。其實,評價標準的高低完全可以因地制宜,不必照搬照抄,但道理是相通的。同行評價過程中,只要能真正做到堅持實事求是和“唯學術”的原則,具體標準可以靈活掌握、因人而異。
當前,中國的科技體制改革進入了關鍵時期。都說不破不立,然而很多時候“立”比“破”難。破除陳規的同時,也要制定出科學合理、操作性強的新規,并且要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怕的是“以文件落實文件”,空喊口號,不見行動。
(作者為中科院院士、中科院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