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舉措,也是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措施。抓緊把這項眾所關心的工程安排好、建設好,不僅有利于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而且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
近年來,不少地方做了大量工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斷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對低收入家庭住房實行保障,對中等偏下收入群眾住房給予支持,增加了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給,改善了群眾居住條件,取得了很大成效。
為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改善低收入者住房條件,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在加強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英國是世界上最早實行公共租賃房政策的國家之一,其歷史可追溯到10世紀的救濟院。英國現代意義的公共租賃住房始于19世紀后期,當時城市化進程加速,工業城市人口急劇增加,例如1801年至1831年間曼徹斯特人口從7萬猛增到14.2萬。為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英國政府開始將公共租賃住房政策作為城市化過程中的施政重點。
對我國來說,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與社會和諧穩定,關系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辦好這件大事,群眾迫切希望,社會熱切期盼。當前,我們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以更大的決心和更有力的措施,加快把保障性住房這一重大民生工程建設好。
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應加強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使處于“夾心層”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居民、新就業職工、新畢業大學生以及外來務工人員等,通過梯度消費逐步實現住有所居;繼續推進廉租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等,解決好低收入家庭和困難職工基本住房問題。各地應從本地實際出發,突出重點,分類指導,科學構建多層次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在人口較多的城市,要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緩解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在制度設計上考慮廣大群眾的承受能力,逐步形成梯度消費的住房模式,實現可持續發展;在低收入家庭較多的城市,要進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建設步伐,提高困難群眾住房保障程度;在工礦區、林區和墾區,則要建設好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妥善解決職工群眾基本住房問題。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應通過建機制,做到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續。保基本,就是要使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眾基本住房能夠得到保障和支持;促公平,就是要使保障性住房真正惠及困難家庭;可持續,就是要使住房保障體系建立起來并長期運轉下去。這就需要建立健全財稅、投融資、土地供應和租金水平、戶型面積、市政配套、準入退出等機制和標準,把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落到實處。應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逐步使其成為保障性住房的主體。應建立穩定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住房公積金貸款、銀行貸款的支持力度,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應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完善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中長期貸款政策。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在工作安排中應更加重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基本解決保障性住房供應不足的問題。要多渠道籌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賃補貼制度。要提高工程質量,從設計、施工、監理到驗收都堅持“質量第一”的理念。要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定公平合理、公開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監管程序,嚴格規范準入、退出管理和租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