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鄧杭)記者昨天從市交通委獲悉,最新修訂的《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草案)起草工作已完成,目前開始征求意見。為有效緩解本市交通擁堵,《辦法》提出對租賃小客車新增數量進行限額控制。
據悉,《辦法》明確建立了汽車租賃信息化系統和共享平臺,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提高企業管理效率和效益;堅持了有效緩解本市交通擁堵的原則,對租賃小客車新增數量進行限額控制。同時明確了汽車租賃行業協會的法律地位及權責,充分發揮汽車租賃協會管理作用,并進一步強化政府服務職能,解決汽車租賃行業缺乏上下游行業政策支持的問題。
記者注意到,《辦法》明確了企業責任和義務,包括安全管理、車輛維護和檢測、從業人員管理等制度。防止恐怖分子以及其他不法分子利用租賃車輛實施違法犯罪和租賃行業車輛被騙租被盜竊案件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企業利益。
此外,《辦法》鼓勵汽車租賃經營者創新經營模式,進行規模化、集約化和網絡化經營。鼓勵開展汽車租賃經營者間的同城和異地合作,鼓勵汽車租賃經營者開展“汽車共享”業務,與其他出行方式結合,有效減少上路行駛的私家車數量。
據了解,截至2010年10月,本市備案在冊的汽車租賃企業418家,在冊運營車輛2.06萬輛,經營網點404個,從業人員2900余人,租賃車輛年平均租賃率達81%,節假日更可達到95%至100%,全市汽車租賃行業年營運收入達1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