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的農民工希望進城定居后能保留承包地,67%的農民工希望能保留宅基地。”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最近完成的一項課題研究通過調查得出如上結論。報告認為,在城鎮化過程中,不能把“雙放棄”(放棄承包地和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先決條件,更不能強制性要求他們退地。
這份題為《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加快農民工市民化進程研究》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2010年重大課題,通過對6232名農民工的問卷調查發現,承包地對農民工不僅具有家庭糧食安全和就業保障的功能,還顯示出日益重要的財產收入功能。由于相當一部分農民工進城就業和居住在較長時間里還會經歷一個城鄉雙向流動的過程,在家鄉有一塊承包地,仍然是農民工家庭維持生計的最后一道防線。
調查顯示,84%的農民工希望進城后能定居并保留承包地,各年齡組農民工保留承包地意愿都很強烈。參加本次調查的農民工,有46%的人希望能“保留承包地,自家耕種”;27.2%的人希望能“保留承包地,有償流轉”;10.4%的人希望能“入股分紅”的方式處置;2.6%的人表示可以“給城鎮戶口,無償放棄”;6.6%人表示可以“給城鎮戶口,有償放棄”;另外7.3%的人希望有其他方式處置。
調查顯示,無論哪個年齡組的農民工,如進城定居,多數還是希望保留承包地,極少愿意放棄承包地。16~25歲希望保留承包地的比重達到89.6%,26~30歲希望保留承包地的比重達到90.3%。
調查還顯示,67%的農民工希望能保留宅基地,新生代農民工選擇有償轉讓或置換城里住房的比例相對較高。參加本次調查的農民工,有66.7%的人希望能“保留農村的宅基地和房產,將來備用”;12.3%的人希望能“有償轉讓”;4.7%的人表示可以“給城鎮戶口,有償放棄”;2.6%的人希望能“置換城里的住房”;另外4.8%人希望有其他方式處置。
報告認為,要充分認識土地對農民生活保障的特殊重要性,充分估計今后我國經濟增長可能出現波動的風險。當農民工在城市沒有扎下根以前,不能輕易拔去農村承包地這個根。(鐘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