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明:新時期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進步
時間:2011-06-10 10:35:06
來源:學習時報
“文革”結束后,中國改革是從農村開始后逐漸擴展到城市的,經歷了從經濟體制改革到政治體制改革及其他各方面改革,從對內搞活到對外開放的歷史進程。而改革開放為中國政治發展注入了巨大的生機和動力。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實現了建黨以來罕見的黨內民主的突破和發展,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創造了條件,可以說,中國改革的路徑從一開始就是在政治體制改革與經濟體制改革的良性互動中實現的。
中國農民率先沖破重重禁錮,自發搞起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這是中國農民的一個偉大創造。中國共產黨尊重人民群眾的愿望,積極支持群眾的這一創造,使8億中國農民獲得了對土地的經營自主權,不僅使中國農業生產很快擺脫了長期停滯的困難境況,而且對廣大農民經濟利益自主權的確立,為今后廣大農村的民主自治奠定了理性的基礎。隨著改革的推進,中共先后作出了經濟體制改革、科技體制改革和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作出了興辦沿海經濟特區的重大決策。在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發展的歷史進程中,中共有序地推進著政治體制改革,為中國的政治發展不斷掃清道路。
政治體制改革的全面推進是從黨內領導制度改革入手的。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決定恢復中央書記處,作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的日常工作機構。1982年,中共十二大對黨的組織制度作了重要改革:一是設立了中央顧問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設立顧問委員會,對克服實際存在的領導職務終身制弊端產生了重要的積極影響;設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則有利于加強對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干部的監督。二是改主席制為總書記制。黨中央只設總書記,不再設主席、副主席。總書記作為中央常委的成員之一,負責召集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會議,主持中央書記處工作。這一制度是對黨中央權力過分集中于少數人特別是集中于主席個人的組織機構所作的重大改革,是推進黨內民主的重要舉措,它對于加強黨的集體領導,克服個人獨斷的弊端具有重大意義。同時,中共十二大黨章規定,中共必須嚴格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這為中國共產黨依法治國和依法執政奠定了基礎。
黨內領導制度的改革,進一步促進了全黨對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重要性認識的深化。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指出:今后必須完善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并使之成為任何人都必須嚴格遵守的不可侵犯的力量。中共十二大指出,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目標和根本任務之一。1987年中共十三大提出了政治體制改革的總體構想,即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就是要興利除弊,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改革的長遠目標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備、富有效率、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改革的近期目標,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強活力和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的領導體制。
隨著黨的領導制度的改革和全黨對民主法制建設的認識的不斷深化和提高,政治體制改革從黨內領導制度逐漸擴展到了黨對國家的領導體制。1980年8月,根據鄧小平的建議,從中央入手,自上而下地逐步改變黨政領導干部兼職、副職過多的狀況,這是解決長期以來黨政權力過分集中于少數人手中的重大舉措,是正確處理黨政關系的重要一步。
全國黨政機構的改革,自然涉及地方政權機構的設置和改革以及地方政權的民主建設問題。從1979年開始,全國2000多個縣相繼建立了人大常委會,從1980年冬到1981年春,舉行了全國范圍的第一次縣級人大代表直接選舉。1982年的五屆人大五次會議在通過新憲法的同時,對使地方人大及其代表選舉制度的改革作了進一步完善,并適當擴大了人大常委會的職權,要求尊重和切實保障國家權力機關及行政司法機關依據憲法而享有的立法權、行政權、審判權和檢察權等等。這些文件的通過,對于健全和完善國家領導體制,建立高效有力的行政工作系統,加強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社會政治地位,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推動。
在基層民主政權建設中,中共還相繼作出了兩項涉及中共執政基礎的重大改革。一是革除了自1958年起實行的農村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體制,建立鄉政權,實行政社分開。實行政社分開,不僅為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繁榮創造了有利條件,而且為廣大農村基層民主建設提供了制度保證。二是改革國營企業的領導體制,把原國營企業實行的黨委領導下的廠長(經理)負責制,改為廠長(經理)負責制。與此同時,中共還恢復了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并對其進行了改革和完善。
中共十四大以后,經過了市場經濟體制的培育和發展,歷經了 19年改革開放的洗禮,1997年中共十五大作出了依法治國的歷史性決策。這是中國共產黨治國方略的偉大變革。這一變革直接促成了中共執政方式和領導方式的歷史性進步。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逐步實施,中共對國家政權的領導在逐步走向科學化、制度化和法律化,這給國家民主和社會民主的發展開辟了廣闊的制度空間,并提供了法治保障。
2002年中共十六大以來,中共“以人為本”的一系列制度創新,把民主政治發展納入到了中國共產黨民主執政的基本理念和執政方式中,為中國民主政治的可持續發展展現了光輝的前景,并取得了民主政治建設新的進展。
一是人民民主制度得到不斷完善。二是基層民主建設成效顯著。目前,中國已經建立了以農村村民委員會、城市居民委員會和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為主要內容的基層民主自治體系。三是開辟了中國人權事業發展新篇章。以憲法為依據,中國制定了一系列保障人權的法律,建立了較為完備的保障人權的法律制度。四是民主執政成為中共執政的基本理念。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作出《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將民主執政與科學執政、依法執政一起,確立為中國共產黨執政的基本方式,開啟了中國共產黨加強民主執政能力建設、提高民主執政水平的新階段。五是在建設民主政府方面成效顯著。中國政府在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以及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等方面的進步是明顯的。六是司法改革取得新發展。
當然,與社會主義發展階段相對應,中國政治發展也還處于初級階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依然任重道遠??梢韵嘈?,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不斷進步,中國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將越來越完備,中國人民也將享有更加豐碩的政治文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