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8077號建議的答復
您提出的關于實施漁港振興戰略,助力漁村振興的建議收悉。經商發展改革委,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國家出臺意見,指導漁港發展
漁港是重要的漁業基礎設施,多年來在防災減災、安全生產、漁船管理、服務漁業、發展經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基礎設施建設整體薄弱、綜合監管不到位、區域經濟發展帶動功能發揮不充分等問題,嚴重影響到新時期漁港綜合功能的發揮和漁區港區經濟振興。因此,確有必要從國家層面出臺一個涵蓋漁港規劃建設和經營管理的綜合性文件,作為當前乃至今后一個時期內加強全國漁港建設與管理,推動漁業產業綠色發展和漁港漁區振興的指導綱領。為此,我部2018年將推動出臺《關于加快推進漁港振興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列入部漁業漁政管理局重點工作,通過開展深入調研,與地方政府、基層漁業主管部門、港監機構、漁民協會和船東船長座談,聽取一線執法人員和漁民群眾的真實呼聲,形成《意見》初稿。之后,我部又在全國范圍內多次征求地方政府、漁業部門和具體港監機構的意見,反復研討,最終形成草案送審稿。后期,我部又結合在浙江臺州的漁船漁港綜合管理改革試點情況,不斷對《意見》進行修改完善,爭取盡早通過審議并發布。同時,我部正在積極推進漁港管理法律法規建設,目前已形成《漁港管理條例》初稿,計劃近期結合當前的漁港管理新形勢進一步完善,積極推進相關立法進程。
二、關于加大漁港建設投入,推動漁村振興
為加強漁港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漁船停泊條件,提升漁業防災減災能力,2018年,發展改革委與我部聯合印發了《全國沿海漁港建設規劃(2018—2025年)》,明確了漁港建設總體思路、建設布局、建設內容、投資模式與有關保障措施,但投資渠道尚未明確。而我國漁船數量眾多,漁港的防災減災能力直接關系到漁船和漁民的安危。為此,我部抓住漁業油價補助改革之機,將漁港和避風錨地標準化升級改造和整治維護、漁港動態管理系統以及漁用航標維修與養護等漁港基礎設施改造提升項目納入漁業油價補助范圍,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漁港基礎設施落后給漁業安全生產造成的制約。但與您所提到的建設漁港經濟區、實現漁港生態宜居、漁港漁區文化傳承以及通過漁港一二三產融合實現共同富裕和融入鄉村振興戰略等目標還有較大差距。下一步,我部將與發展改革委一道,指導地方落實好規劃,創新漁港建設投融資體制機制,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同時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入,推進漁港和漁港經濟區基礎設施建設,讓漁港能夠更好地發揮多功能作用。
三、關于加強漁港綜合監管,保障生產安全和生態安全
強化漁港監管是保證漁港正常運行,有效發揮漁港各項功能的關鍵所在。為此,我部在擬發布的《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建立漁港港長制,其中:中心漁港、一級漁港港長由縣級黨委或政府負責同志擔任;二級及以下漁港港長由漁港所在地鄉鎮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漁港港長負責依法依規落實地方監管主體責任,協調整合各方力量,切實做好漁港及漁港經濟區建設發展、綜合管理、安全生產、生態保護及社會穩定等各項工作?!兑庖姟愤€提出,基層漁業行政執法機構要加強綜合執法,優化執法力量配置,實現管理要素向漁港集聚,漁業執法重心由水上向漁港轉移。要求各地積極推進漁政執法、漁港監督和漁船檢驗隊伍協同進駐漁港,設立漁港綜合監管站,實現漁業執法關口前移,并協調公安邊防、海警、海事等涉海部門現場辦公,有條件的地方鼓勵施行合署辦公,形成漁港監管合力,有效打擊涉漁“三無”船舶、“絕戶網”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目前這些改革舉措已經在浙江臺州漁船漁港綜合管理改革試點初見成效,我部今年4月專門在臺州溫嶺召開現場會予以了宣傳推廣。此外,為落實漁船進出港報告制度,我部今年已發布通告部署此項工作,并專門開發漁港報告系統對其進行支撐。
四、強化產出管理措施,實施漁獲物定港上岸
有效的漁業資源管理應該是投入管理與產出管理的有機結合。目前,我部已經開展了多項投入管理措施,但產出管理手段相對單一和滯后。為此,我部在擬發布的《意見》中明確要求實施漁獲物定港上岸制度,切實強化產出管理。要求各省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漁港分布、漁獲卸貨習慣和漁業行政管理力量配備情況,合理確定“漁獲物定點上岸漁港”名錄,報我部備案后公布。定點漁港全部公布后,大中型漁船的漁獲物將不得在定點名錄以外的漁港上岸。定點漁港原則上應選取基礎設施條件較好的一級以上漁港或漁獲集散能力較強的二級漁港。定點漁港要率先實施港長制,優先推動漁業執法力量進駐定點漁港實施駐港監管。要優先在定點漁港實施升級改造項目,重點扶持定點漁港加強漁貨裝卸、物資補給、市場交易、物流配送、冷藏加工、信息平臺等設施條件建設。通過漁獲物定港上岸,以及配套的漁獲物可追溯體系建設等措施,將有助于實現海洋漁業資源的閉環管理,切實養護好海洋漁業資源,保護好海洋生態環境,實現海洋漁業的綠色可持續發展。
下一步,我部將繼續推動漁港改革試點工作,不斷完善《意見》相關內容,加強與有關部委的溝通交流,爭取盡早出臺《意見》,實施漁港振興戰略,助力漁村振興。
感謝您對漁港建設與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您繼續對我部工作給予支持。
聯系單位及電話: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 010-59191495
農業農村部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