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6-12 14:53:53
來源:光明網 作者:馬滌明
據6月10日央廣網報道,近日,安徽碭山縣村民反映,當地的一個村子里,村民進入貧困戶名單,沒有實質性的民主評議和公示,扶貧干部的多位親戚都在貧困戶名單中,精準扶貧,變成了“精準扶親”。
貧困家庭也不是都評不上,但村民稱,需要給干部送禮,否則即便評上了也會很快“脫貧”,比如龍潭村村民李海良家,其妻子常年有病,基本沒有勞動能力,2016年被評為貧困戶,但在家庭條件沒有任何實質性改善的情況下,第二年就“脫了貧”。
對此,官莊壩鎮副鎮長張某回應稱,“確實有些干部公報私仇,和他有仇的他不給人家報貧困戶,這種情況有,但是,你不說不反映,我也不知道。”
村干部、扶貧干部大搞“精準扶親”,鎮領導以“不知道”撇責,并將“不知道”的責任歸咎于村民“不說不反映”。這言下之意頗值得探究:不管是扶貧腐敗,還是下情不上達,鎮政府都沒什么責任?可事實上,鄉鎮一級政府的主要職責就是服務廣大農民,行使對村級事務的行政監督職能,做好這些工作的前提是深入群眾,調查研究。在政府大樓里坐等群眾反映問題,群眾“不說不反映”,官員就什么都不知道,如此生態下,我們很難相信,“精準扶親”是一個村里的現象;也不難想象,當地在扶貧工作之外還有多少問題。
那么,是否真如鎮領導所說的,如果村民反映、他們知道情況,就會解決問題呢?副鎮長面對記者前后不一的言詞和態度,釋放的信息量不小:副鎮長先是說,在龍潭村,評審貧困戶的程序一應俱全,“那白紙黑字都寫著呢。老百姓參加,村民小組里評議。公示肯定是公示了”,“不是哪些人或者哪些干部說了算,都是經過村民小組評議的”。可被逼問后,副鎮長又改口稱“前兩年存在程序走過場情況”。這是否意味著,即便“知道”存在村里扶貧腐敗、“精準扶親”的問題,當地政府部門未必就能解決?
精準扶貧在一些地方異化為“精準扶親”,村干部、扶貧干部濫用權力假公濟私,上級官員對此睜一眼閉一眼,實質問題是基層權力和權利生態堪憂。真正的貧困村民或無緣幫扶,或評上之后又很快“被脫貧”,而村干部、扶貧干部的親屬們明明有樓有車,有的甚至還開著超市,當著小老板,卻都成了“貧困戶”,這種把好經念歪、對國家惠民政策上下其手的基層權力腐敗,對政府公信和民眾利益的殺傷力,某種程度上要大于通常的權力腐敗。
大搞“精準扶親”的村干部和扶貧干部,以及監管失職瀆職的上級官員,應當被嚴肅問責。但完善扶貧政策落實與監督機制,疏通村民監督與投訴渠道,把民主評議、公開透明程序設計得更科學合理,是當前扶貧形勢下更重要更緊迫的任務。
安徽這起“精準扶親”案例中,當地政府部門派出的扶貧干部居然進駐其公爹、叔伯所在村,連基本的回避原則都不講,暴露的問題,是機制設計的不合理,實際上是基層政府、有關部門對待精準扶貧工作態度的稀里糊涂。這種人為制造漏洞的問題,必須要有關方面給個合理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