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長江:事業單位改革須走出“中間地帶”
時間:2011-06-08 14:22:05
來源:城市化雜志
近日,北京大學社會系副教授、城市化委員會專家委員于長江,在接受媒體對事業單位將分類改革采訪時表示,事業單位最早是由計劃體制下“大一統”留下的一個遺產。分屬于完全不同社會領域的,在當時統一起來稱為事業單位。在改革過程中這部分是滯后的?,F在改革事業單位主要是從改革總體的布局上,讓它成為社會上很多領域的一個結點。他認為,改革事業單位某種意義上是推動整個社會改革的一個方面,不僅僅是因為這一方面的問題比較大。這次改革最重大的意義就是使得一些原來模糊的過渡狀況變得清晰,市場歸市場、行政歸行政、公益歸公益,讓大家名正言順,另外還需再設計一些具體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