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召開常委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的《哈爾濱市2009-2011年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行動計劃》,確定了3年爭創全國文明城市的目標任務,創建全省“優美環境、優良秩序、優質服務”文明城市階段目標也集中在這一時期完成。 據悉,今年初市委常委會議提出“力爭3年進入全國文明城市行列”。從摸底情況看,哈爾濱市已有2/3創建指標達到了國家考評標準,市民素質不斷提升,城市環境不斷改觀,社會風氣不斷好轉,文化軟實力不斷提高,城市特色不斷顯現,經濟實力不斷增強,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已具備一定基礎。 《行動計劃》提出,要經過3年努力,使哈爾濱市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全面協調發展,城市文明、社會和諧程度明顯提高,日益彰顯哈爾濱城市魅力,打造“適宜創業、適宜人居、適宜人的全面發展”的現代文明城市。要以提高市民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為目標,以創建“三優”文明城市為載體,通過廣泛深入地開展創建活動,努力創造良好的政務環境、法治環境、市場環境、社會環境、生活環境、人文環境、生態環境和社會文化環境,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提升社會公共服務水平,提高群眾的幸福指數和生活質量,推動哈爾濱市“三個適宜”現代文明城市建設,為全面實現各階段發展目標提供較為完善的環境基礎、良好的社會秩序、優越的民生條件和文明的時代風尚。 據悉,按照“一年打基礎、兩年上臺階、三年力爭實現目標”的工作要求,哈爾濱市創建工作大體分三個階段:2009年打好工作基礎,2010年全面推進整改,2011年鞏固擴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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