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肯定會提高房地產的使用和占有成本,間接作用可能對房地產價格產生影響。但這并不是說占有房產就要交稅,而是要增加占有多套房、不用于居住等著炒房者的負擔。
所有的房子都要收稅了嗎?
近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尹中卿談到未來房地產稅出臺時說,房地產稅可能對房地產價格有影響,會提高房地產的使用和占有成本。但這并不是說占有房產就要交稅,而是要增加占有多套房、不用于居住等著炒房者的負擔。
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今年要健全地方稅體系,穩(wěn)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
據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烏日圖介紹,房地產稅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會同財政部組織起草,目前相關部門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要問題的論證等方面的工作,待條件成熟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
房地產稅何時可以出臺,農村農民的住房也要交稅嗎,有房的人交稅房價會大跌嗎? 21世紀經濟報道(以下簡稱《21世紀》),在兩會期間專訪了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尹中卿。
房地產稅或間接影響房價
《21世紀》:現(xiàn)在房地產稅大家都很關注, 房地產稅預計何時出臺,怎么征收?
尹中卿:未來稅制改革的重點是重構稅制,減少間接稅的比重,提高直接稅的比重。增加直接稅特別是資產稅、財產稅、收入稅的比重,最主要的就是房地產稅。
房地產稅和房產稅不一樣, 它不是簡單地把原來的房產稅平移成稅收, 而是要把原來涉地的稅收與房產稅進行整合,將房地產稅征收對象擴展到居民住房。
房地產稅是從地方主體稅種的角度來講的,它是一種資產稅或者財產稅。推進房地產稅立法更多的是要完善我國稅收體系,提高直接稅比重,增加資產稅、財產稅、收入稅稅種,強化地方主體稅種。
房地產稅肯定會提高房地產的使用和占有成本,間接作用可能對房地產價格產生影響。
但房地產稅也不能說是占有房子就交稅,應該是對占有多套房的、不用于住的、等著炒的這種人會增加負擔。
多數國家的房地產稅,也像個人所得稅一樣是可以設定免稅部分的,例如人均居住面積三十平米、四十平米、五十平米可以不交稅。所以房地產稅更多地是當作一種財產、收入的調節(jié),從客觀上實現(xiàn)對資源的節(jié)約使用。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穩(wěn)步推進房地產稅改革,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也明確把它列入到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
房地產稅盡管不是主要為了調節(jié)房地產價格,但它肯定對房地產市場和人們的預期有相當大的影響,所以要從多方面考慮研究選擇出臺時機。
房地產稅是一個地方稅種,所以房地產稅即使出臺,何時開征、按什么稅率征收,按照法律規(guī)定、充分授權的原則,地方政府應該會有很大的自主選擇權。
要研究會否導致房租提升
《21世紀》:房地產稅是地方征收?各地自己定?
尹中卿:法律規(guī)定要充分授權,對房地產調控實施一城一策、地方主導創(chuàng)造條件。
出臺房地產稅應該從我國稅制改革、強化地方主體稅種的角度去做,要盡可能少地對房價波動產生影響,這樣有利于房地產稅的及時出臺。
房地產稅是一種財產稅,它一方面有利于地方主體稅種的形成;另一方面有利于強調直接稅、財產稅成為我國稅收的主力軍;第三方面,有利于調節(jié)居民收入、財產、財富差距,多占用多繳稅,少占用少繳稅,這是比較公平的,也有利于節(jié)約、集約利用資源,推動高質量發(fā)展。
《21世紀》:各地稅率差別可以很大?
尹中卿:到時候稅率會設置的空間,具體適用哪檔稅率,由地方政府選擇。房地產稅是按照現(xiàn)價收稅,誰住房子面積大誰就多交稅,誰住中心城市或者城市中心地區(qū)誰就多交稅。
房地產稅肯定設定最低居住面積免除額,到時候法律應該對此作出規(guī)定。
我主張對居民住宅免稅面積應該寬松一點,不要像個稅一樣頻繁提標準,一開始寧可把標準定得高一點。比如,如果平均住房面積30平米,可以確定人均40平米、50平米甚至60平米作為免稅面積。
按照“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原則,自住的可以盡量不交、少交,這樣稅種才容易推出。
現(xiàn)在一些超大城市住宅出租回報率低,只有現(xiàn)價的1%,也就是1000萬價格的住宅,1年租金只有10萬左右,如果收一定的稅,持有多套房的人去掉出租收益后,就沒什么利益可圖了。
這正是房地產稅要達到的目的,就是讓持有的多余房子吐出來。不能有人有很多套房子,很多新市民卻沒房子住。
但是一個政策出臺情況很復雜,會不會因為房地產稅導致房租提升的情況,這要做好深入研究。
從長遠來說,房地產稅是要建立一個穩(wěn)定的制度,公平、可節(jié)約資源、給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一個穩(wěn)定收入來源。
農村住宅是否要收稅?
《21世紀》:農村土地是集體土地,農村住宅也要收房地產稅嗎?
尹中卿: 中國土地有兩種所有制,農村和城鎮(zhèn)不一樣。農村居民的宅基地屬于集體所有,農業(yè)生產用房、農村居民住宅的附屬建筑叫不叫房產也很復雜。
農村房地產稅現(xiàn)階段要不要征收,怎么征收,都還需要進一步研究。我主張先易后難,先從城鎮(zhèn)做起。
另外,居民住宅和商業(yè)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不一,有的是七十年,有的五十年,有的四十年。因為不同的土地使用年限不一樣,這需要做好銜接。
另外,法理上也要研究,過去交的土地出讓金屬于什么性質, 它也可以是土地占用費、稀缺資源費,具體是什么需要研究。
大城市小城市的土地價格不一樣,中心城區(qū)房價和郊區(qū)房價不一樣,要解決級差地租問題。
各地會降低房地產稅率吸引人才?
《21世紀》:各地房地產稅率不一樣,會不會導致各地為了吸引人而競爭,最后沒什么作用了?
尹中卿:房地產調控強調“一城一策”,城市地方政府對房產調控有權限,如果都讓中央管肯定是不切實際。
當然,如果地方在財稅制度沒有理順的情況下出臺房地產稅,也可能存在惡性競爭的情況,反而搞亂了市場。所以需要建章立制,逐漸取消行政調控,將房地產調控的長效機制建立起來。
我在地方調研的時候,發(fā)現(xiàn)地方房地產價格“大落”的風險比“大起”還嚴重。
因為這些年一些城市通過棚戶區(qū)改造貨幣化安置,一部分低收入群體通過加杠桿進入了房地產市場,以貨幣化補償的資金作為首付,增加了杠桿率。
這部分居民收入低,抗風險能力差,一旦房價急劇下降,正財產就有可能會變成負財產。
所以,對三、四、五線城市,尤其地級市和縣城,這幾年通過加杠桿買房的居民,對于房價下行的承受能力遠遠不夠,房價下行造成的風險更大。
下一步應該盡量穩(wěn)定房價,通過逐步發(fā)展來化解泡沫。如果過早地刺破泡沫,會使一部分人產生巨大的風險,當然這也只是一個良好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