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3-06 13:57:16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作者:馬滌明
近日,北京市交管部門再次推出“放管服”便民新舉措:本市103家4S店可代為核發機動車臨時號牌,其中80家4S店,群眾購車后可直接在店內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務,現場領取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享受正式號牌郵遞到家的貼心服務。
繼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職能社會化之后,新車上牌也可以在4S店辦理,車管部門又一個行政職能交給社會。在為這樣的簡政放權舉措點贊的同時,更希望類似更多的行政職能從政府部門“放”到社會上。
簡政放權的原則,并不是說“放”得越多越好,而是該放的放,把政府部門沒必要的職能、不該管的事務,交給社會組織去辦。以新車上牌來說,過去政府部門直接管理或有必要,但在網絡時代、互聯網+早已在部門無障礙的情況下,這種業務與行政管理的關系已不是很密切。
眾所周知,新車上牌的程序,主要是車輛相關信息錄入到車管所信息系統;之后的車檢程序,是車檢員對車身、車架號、發動機號等關鍵部位拍照,然后上傳到車管信息系統中;然后是車管大廳人員根據前述程序錄入的車輛信息進行收費、制作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號牌,并審核交強險情況。
顯然,這些業務完全可以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一樣,由社會組織承擔,車管所則可以通過其上傳的相關信息,進行審核、確認發證。這種職能放到社會上,不是取消行政管理,而是行政管理的簡化。
如此“放管服”之后,一是群眾便捷了,買車、上牌都在一個地方辦妥,減少了辦事成本。二是行政成本降低。因為車輛注冊登記、上牌這些管理和服務業務的技術含量不是很高,但程序較多,而行政部門編制一定的情況下,各地車管部門都雇用大量的臨聘人員做這些事。上牌業務實行社會化服務后,車管部門的人力、財力資源都可以實現降低或優化到其他崗位。這樣的“放管服”與資源優化,應為更多行政部門所借鑒。
機動車檢驗、年度審驗、新車注冊登記上牌業務放到社會上之后,駕駛員考試業務能否也參照這種模式,交給社會組織來辦?之前因各地駕考積壓,以及考官“收紅包”、駕考腐敗問題時有曝出,輿論中一直有“駕考業務放開”的建議。事實上,駕照的本質是一種資質,培訓可以由社會組織承擔,考核與發授資質證,也完全可以由社會組織承擔。而政府部門應該退居到監督位置,變成純粹的裁判員,把精力側重于行業監督執法,監督資質培訓與考核發證機構的依法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