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發展好小微企業關系經濟平穩運行和就業穩定。會議決定,對小微企業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減稅措施。
2018年,我國實施了較大規模的減稅降費,全年減稅降費規模約達1.3萬億元?!?019年新年伊始,小微企業再獲新的減稅‘禮包’,體現了我國對小微企業發展的加力支持?!敝袊鐣茖W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表示,小微企業是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主體,也是我國宏觀經濟平穩運行的關鍵因素。
會議從多方面提出減稅舉措。其中,大幅放寬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同時加大所得稅優惠力度,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100萬元到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25%、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使稅負降至5%和10%。調整后優惠政策將覆蓋95%以上的納稅企業,其中98%為民營企業。
會議同時提出,對主要包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的小規模納稅人,將增值稅起征點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允許各省(區、市)政府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50%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地方稅種及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此外,會議明確,擴展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范圍,使投向這類企業的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更多稅收優惠。為彌補因大規模減稅降費形成的地方財力缺口,中央財政將加大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
“此次會議提出了針對小微企業的多項減稅舉措,政策力度大,涉及范圍廣,將進一步減輕小微企業的負擔,也將進一步激發企業活力、助力企業發展。”蔣震說。根據會議部署,上述減稅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實施期限暫定三年,預計每年可再為小微企業減負約20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