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湖北省紀委監委7日公開通報,經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并報請湖北省委批準,湖北省政協科教文衛體委員會原副主任,湖北省體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胡德春因嚴重違紀違法涉嫌職務犯罪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經查,胡德春違反政治紀律,串供堵口、轉移隱匿涉案財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道德敗壞。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罪;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本人不能說明來源,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通報指出,胡德春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紀律法律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做“兩面人”,貪欲膨脹、索賄受賄,道德敗壞,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