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發布消息,為加強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起草了《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和《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守信聯合激勵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的網上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時間: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9日。
方案規定了101種行為,情節嚴重或社會影響較大的,將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失信企業的項目審批、生產許可證發放、銀行貸款等會受影響,失信人的高消費行為等都會被限制。
首先是住房保障方面,以不正當手段騙取或者協助騙取保障性住房、租賃補貼,違規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性質、用途及其配套設施的規劃用途,違規轉讓、出租、轉借、轉租保障性住房,違規代理出售、出租、轉租保障性住房等經紀業務的……都有可能納入失信黑名單。
房地產市場方面,包括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和廣告的,惡意炒作、哄抬房價的,不符合住房銷售條件,向買受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費用的,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的,泄露或者不當使用客戶信息的,為依法不得銷售、出租的住房提供經紀服務的,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情節嚴重的……不當行為將近40條。
此外,還涉及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方面、住房公積金方面、城市管理方面、建設施工、建筑節能與科技等方面的失信行為。比如拒絕買受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情節嚴重且拒不整改的;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行政處罰決定送達后仍不執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連續逾期6期以上,經催收仍不償還的……都有可能納入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