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四川省委批準,省紀委監委對廣安市委原副書記嚴春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嚴春風違反政治紀律,擅自授意他人將向組織報告的內容傳給無關人員,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與涉案人員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婚姻狀況、房產、持有股票等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向多名管理服務對象借款;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嚴春風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紀律意識淡薄,背離黨的宗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面對黨忠誠,積極上進,背后違規逾矩,權欲熏心;表面潔身自好,作風正派,實則道貌岸然,腐化墮落;表面清正廉潔,兩袖清風,內里貪欲膨脹,唯利是圖,大搞權錢交易,向管理服務對象借錢買房、炒股,并由他人代持,欺瞞組織,是典型的兩面派、兩面人。嚴春風還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收受財物,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省紀委決定給予嚴春風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四川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廣安市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嚴春風簡歷
嚴春風,男,漢族,1968年4月生,江西瑞昌人,博士研究生學歷。1991年4月參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1年4月至1995年2月,在昆明工學院工作;
1995年2月至1999年1月,在重慶建筑大學攻讀博士學位(其間:1997年11月起,任重慶市建筑科學研究院院長助理);
1999年1月至1999年8月,任重慶市建筑科學研究院院長助理;
1999年8月至2001年8月,任宜賓市建委黨委委員、副主任;
2001年8月至2005年3月,任宜賓市城市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5年3月至2006年8月,任宜賓市翠屏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6年8月至2009年2月,任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總工程師;
2009年2月至2010年5月,任成都市規劃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2010年5月至2011年12月,任阿壩州副州長;
2011年12月至2014年11月,任阿壩州委常委、統戰部長;
2014年11月至2015年7月,任住房與城鄉建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任廣安市委常委;
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廣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16年11月,任廣安市委副書記。(四川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