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表決通過 “默哀一分鐘”列入法規
南京大屠殺是南京城永久的沉痛記憶。作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活動舉辦地,南京正式通過地方立法形式來保障公祭活動。10月31日,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待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批準后實施。《條例》在促進國家公祭活動保障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方面填補了立法空白。
從2014年起,每年的12月13日,我們都會以國家的名義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舉行公祭儀式。每年國家公祭日前,市政府都會發布相關公告,倡議公祭日當天全城默哀一分鐘。《條例》將此前對“默哀一分鐘”的倡議,明確列入法規當中。
《條例》第十二條明確,舉行國家公祭儀式鳴放警報時,除了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正在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以外,機動車、火車、船舶和其他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在主城區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停駛鳴笛致哀一分鐘,火車、船舶同時鳴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公共場所的所有人員就地默哀一分鐘;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在校師生就地默哀一分鐘。
身穿日本軍服在紫金山抗日碉堡前擺造型拍照、斗魚女主播在直播中公開調侃“南京大屠殺”……近年來,各種“精日分子”不斷出現,引發公眾憤慨。記者看到,《條例》中分別列舉了三種典型的“精日”行為,對“精日”行為劃定“法律紅線”,明確了罰則,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據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