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3日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一、決定任命張耕為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廳長。
二、決定任命黃志平為浙江省自然資源廳廳長。
三、決定任命方敏為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廳長。
四、決定任命林健東為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廳長。
五、決定任命褚子育為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廳長。
六、決定任命張平為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七、決定任命林云舉為浙江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廳長。
八、決定任命凌志峰為浙江省應急管理廳廳長。
九、決定任命金永輝為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
十、決定免去張耕的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職務。
十一、決定免去方敏的浙江省環境保護廳廳長職務。
十二、決定免去林健東的浙江省農業廳廳長職務。
十三、決定免去褚子育的浙江省文化廳廳長職務。
十四、決定免去張平的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職務。
十五、決定免去林云舉的浙江省林業廳廳長職務。
十六、決定免去金永輝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主任職務。
十七、決定免去陳鐵雄的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廳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