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0-10 09:51:33
來源:解放日報 作者:趙文斌
英國是工業革命的先行者,也是現代食品安全法治的先行者。第一次工業革命給食品生產和銷售帶來了新變化:一是工業化,大規模動力工廠逐漸取代手工家庭作坊;二是專業化,發明了罐裝、冷凍、化學保存等食品加工方法;三是商品化,食品生產過程遠離公眾的視野,市場信息越來越不完全和復雜化。
但是,工業革命未能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摻假制偽比比皆是。恩格斯在《英國工人階級狀況》中這樣描述:“把咸黃油冒充新鮮的出售,不是在一塊塊的咸黃油上涂上一層新鮮的黃油,就是把1磅新鮮的黃油放在上面讓人先嘗一嘗,在嘗過以后卻把咸的賣出去,或者洗掉鹽再把黃油當作新鮮的出售。糖里面摻上米粉或其他價錢便宜的東西,照凈糖的價錢出賣。”
19世紀中期,英國食品摻假達到頂峰。1850年,反摻假運動的領袖人物阿瑟·哈塞爾醫生組建衛生分析委員會,專門調查食品質量。哈塞爾醫生在英國歷史上第一次運用顯微鏡分析食物樣品,發現食品中含有許多毫無營養價值甚至有毒的物質。從1851年1月至1854年末,《柳葉刀》全文刊登了他們的調查報告;《泰晤士報》等紛紛轉載,社會輿論一片嘩然。
1855年7月,英國議會下院成立專門委員會調查食品摻假問題,得出的結論是“不僅大眾健康因此處在危險中,全社會的錢財被詐取而去,而且社會公德因此而敗壞,國家的商業道德由此而倒退”。
1872年,英國正式通過《禁止食品、飲料與藥品摻假法》;3年后,英國議會頒布《食品與藥品法》。
一方面,授權英格蘭、威爾士地方政府委員會和蘇格蘭地方政府事務委員會主持食品安全監管政策的制定實施,委員會對地方當局具有調查權、立法權、間接調控財政權及“半司法權”。
另一方面,規定所有的地方政府必須至少設立一名公共分析師,所有的市場檢查員、公害檢查員、衛生醫療官、警察都能購買和送檢樣品,食品商有義務向市場檢查員等出售正式的商品作為樣品。《食品與藥品法》實施后,英國食品摻假程度大大降低。19世紀后期,倫敦市場上牛奶的摻水率最高達50%;到1900年,下降為9.9%。
1986年,英國發現瘋牛病。但是,保守黨政府不僅刻意隱瞞事實長達10年,而且不人道地將飼料傾銷到其他國家。事件暴露后,世界各國紛紛禁止進口英國活牛、牛肉及牛制品,英國不得不宰殺了全部30個月以上的肉牛。
之后,英國組建食品標準局。該局不隸屬于任何政府部門,專門從事監督、評估和檢查其他食品安全監管機關的執法活動。同時,非政府織和中介機構得到進一步支持,逐步實現向多層級治理和社會共治的轉變。1999年8月1日,歐盟解除英國牛肉出口禁令。
值得一提的是,1990年英國頒布了《食品安全法》,延續了處罰從嚴的趨勢:違法者不僅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而且將受到行政處罰乃至刑事制裁,罰款無上限。
進入21世紀,英國探索建立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出臺《食品標簽規定》等專門規定,構建食品危害報警系統、食物中毒通報系統、化驗所匯報系統、流行病學通信和資訊網絡系統,有效監管和控制有害食品的流通。由此,英國成為全球食品安全體制較為完善的國家之一。
不過,這依然不能完全杜絕食品安全問題。2013年1月,英國發生牛肉摻假事件。可見,保衛“舌尖上的安全”是一個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我們必須堅定地拿起法律、道德和科技的武器,捍衛人類的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