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副秘書長姜寧和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會專家顧問蔡繼明教授在最近一期《清華金融評論》中聯名發表文章《對共享經濟監管要寬嚴相濟有的放矢》。
《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年度報告(2018)》顯示:2017年中國參與共享經濟活動的人數逾7億,全年交易額近4萬億元,同比增長47.2%。共享經濟已成為中國引領世界潮流的重要領域之一。
姜寧和蔡繼明在文章中指出:共享經濟的發展也會產生許多問題,政府應根據問題的不同性質采取不同的監管措施。對以共享經濟名義從事的違法犯罪活動要堅決打擊和取締;對新舊業態存在的共性問題不宜采取歧視性監管;對市場能夠有效配置資源、行業又能自律的業態,監管應秉持審慎包容的原則;對于負外部性強系統風險大的行業,要加強事前和事中監管。
今年以來連續兩起單身女子乘坐順風車遇害案,將滴滴推到了風口浪尖。毫無疑問,滴滴等平臺企業對于平臺交易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理應提高平臺從業者的準入門檻,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和監管。
但需要辨明的是:惡性刑事案件和因服務水平參差不齊產生的各種糾紛,是傳統行業中早就有的一般性問題,還是伴隨互聯網+新行業出現的特殊問題?數據顯示,傳統出租車行業中出現的刑事案件和服務投訴數量、比例遠比網約車行業要高,而且因其非實時在線監控的特點,刑事案件破案率比網約車刑事案件破案率要低得多。因此,對于合法經營的互聯網+新業態出現的問題,要看清其原委,找到問題源頭,不宜因噎廢食、一棍子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