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財政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聯合制定的《關于支持打造特色載體 推動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升級的實施方案》公開發布。根據《實施方案》,中央財政計劃支持200個實體經濟開發區打造創新創業特色載體,通過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采取獎補結合的方式予以支持。
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綜合發展研究所所長陳寶明在接受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的基本組成部分,也是經濟中最有活力和創造力的部分。中小企業也是實施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重要源泉,是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提升經濟效率、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基本依托。由于中小企業在解決社會就業、推動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重要的基礎性作用,同時,中小企業在發展上存在著天然的劣勢,對中小企業發展進行支持并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是各國創新政策普遍的做法”。
“中小企業的發展,尤其是當代科技創新競爭日益激烈的形勢下,迫切需要政府提供科技供給、公共服務、人才培育等方面的支持,也需要社會形成鼓勵創新、成果轉化的良好環境。加強面向中小企業創新升級的載體建設,就是為中小企業創造更好的服務環境,提供更好的科技服務,為中小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提供有利的條件。”陳寶明表示。
《實施方案》明確,支持發展4種類型的創新創業特色載體,包括專業資本集聚型,即創業投資、產業投資資本主導的特色載體;大中小企業融通型,即行業龍頭企業主導的特色載體;科技資源支撐型,即高校、科研院所主導的特色載體;高端人才引領型,即以聚集高端人才為核心要素的特色載體。
“從支持特色載體建設的方向來看,《實施方案》旨在通過支持一批實體經濟開發區,引導開發區打造4種不同類型的特色載體,繼而通過推動這些創新載體向市場化、專業化、精準化發展,更好地為中小企業提供特色化服務,滿足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發展的需求。”陳寶明說,支持這些載體利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互聯網+”方式,提高創新創業服務能力和效率。其最終目的都是幫助中小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提升科技創新的能力和水平,補足轉型升級中科技資源、人才、成果等方面的不足,推動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走上創新驅動發展的軌道。
在獎補標準上,《實施方案》明確,根據確定的開發區數量,按每個開發區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0.5億元的標準,分3年安排。其中,第一年統一補助0.25億元;第二年根據工作實施成效予以補助,最高補助0.15億元;第三年根據最終績效進行獎勵,最高獎勵0.1億元。
陳寶明認為,“從支持特色載體建設的措施來看,更加強調實用性和效果,鼓勵開發區創新資金使用方式,靈活采取直接補助、績效獎勵、購買服務等方式,從資金和服務等方面解決困擾中小企業轉型升級發展中的瓶頸問題”。
據了解,兩年實施期結束后,財政部將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根據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評價的相關規定,對各開發區既定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組織開展終期績效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