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官方釋放信號來看,房地產稅立法有望加快。
8月7日,住建部在遼寧沈陽召開部分城市房地產工作座談會,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精準施策、綜合施策,把地方政府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主體責任落到實處,確保市場穩定。
而此前的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要求下決心解決好房地產市場問題,堅持因城施策,促進供求平衡,合理引導預期,整治市場秩序,堅決遏制房價上漲。加快建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
業內分析人士,“加快建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指向了房地產稅。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今年4月份,房地產稅法草案曾在系統內部征求過意見,省級人大、省級財政等相關部門都參與其中。有參與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草案對各方面因素都有考慮。
房地產稅涉及到千家萬戶的利益,為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按照稅收法定原則,房地產稅法的出臺勢必會公開征求意見,以凝聚各方共識。
多位財稅專家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房地產稅作為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一環,能一定程度上打擊投機心理。房價漲跌影響因素很多,主要由供需關系決定,包括信貸政策、土地供應、戶籍政策等影響作用很大。房地產稅只是起到助推作用,不會其決定性作用。
立法有望加快
7月16日,在2018年上半年國民經濟運行情況發布會上,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毛盛勇也表示,下一步中央從供給側進一步發力,包括加快推進房地產稅相關政策舉措,實現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加快推進租售同權等一系列配套政策的落實,更好地實現“房子是用來住的而不是用來炒的”這樣一個基本定位。
而早在今年3月初,財政部時任副部長史耀斌在全國兩會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財政部以及其他有關方面正在抓緊起草和完善房地產稅法律草案。
4月份,房地產稅法草案在內部完成了一輪意見征集。草案的具體細節還有待官方正式披露,但3月初史耀斌已經大體介紹了房地產稅的方向。
“它的作用主要就是調節收入分配,特別是個人財富的集聚,起到促進社會公平的作用。同時,籌集財政收入,用來滿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需求。”史耀斌表示。
史耀斌指出,房地產稅推進的總體思路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他還介紹了房地產稅在其他國家的四個共通的制度安排,一是所有的工商業住房和個人住房,按評估值征稅;二是會有稅收優惠,比如給予一定的扣除標準,或者是對一些困難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難群體給予一定的稅收減免等;三是為地方稅,收入屬于地方政府,收入用來滿足當地教育、治安等基礎公共服務支出;四是由于稅基復雜,需要建立完備的稅收征管模式,才能確保房地產稅征得到、征得公平。
“社會共識比以前多了些,基礎條件像資產評估法的出臺等,為房地產稅的開征提供了一些基礎條件。房地產稅的主要功能是籌集地方財政收入,在某個特定時期,可能有調控房地產市場預期的功能。不能夸大房地產稅的調控功能,房價漲跌取決于很多市場因素,包括金融、土地供應、人口等。”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劉劍文表示,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是要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避免房價的大漲大落。房地產稅是長效機制的一環,長效機制應該包括土地、金融、戶籍等多方面制度安排。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政稅務學院副院長薛鋼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像房地產這樣的具體產業,主要由市場行為決定,稅收的影響沒有想象中那么大。“房住不炒”代表的是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定位,背后對應著一攬子制度和政策。房地產稅只是其中的一項,代表國家政策導向,起到引導預期的作用。
“開征房地產稅會增加房屋持有成本,投資投機買房的群體需要考慮買房是否劃算,持有多套住房是否值得。如果住房持有成本太高,買房不合算,人們可能會考慮其他資源配置方式。但是,房價的影響因素很多,稅收對房價不會有直接影響。在房地產市場很火的情況下,房地產稅是很容易轉嫁給租房或買房人。”薛鋼指出。
薛鋼也指出,開征房地產稅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取得收入,地方政府缺乏地方稅;再者,是出于社會公平考慮,房產是家庭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房產越多的人群,理應承擔更多稅負。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許文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房地產稅有多方面作用,既有籌集收入,也有調節消費行為的作用。房地產稅能起到一定抑制投機的作用,但房價受很多因素影響,主要由供需關系決定,不能夸大房地產稅對抑制房價的作用。國外開征房地產稅國家經驗顯示,中長期而言,房地產稅對房地產市場價格不會有太大影響。
可能設定稅率浮動區間
“房地產稅立法加快推進,是一種姿態,不能讓炒房現象過于旺盛。但各地在房地產市場調控過程中,已經出臺了很多限購限貸限售的政策,這些行政政策需要與包括房地產稅在內的長效機制進行較好的銜接。”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熊偉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指出,房地產稅不會是全國各個地方完全一樣,應該是在中央統一立法的框架下,讓各個地方能有空間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確定稅率、稅基以及征收的具體辦法。
房地產稅改革思路中的“充分授權”,有望給予地方一定自主空間。“可能類似資源稅那樣,全國立法確定稅率浮動空間,由地方在區間內選擇稅率;在稅收優惠政策上,比如有些房屋是否可以免征,免征面積等,地方也可以有一定空間。中國一二三四線房地產市場差異太大,全國不同地區不可能適用同一標準。”薛鋼指出。
在優惠政策上,業內似乎較多傾向于給予一定人均免征面積。“現在社會上應該有一定共識,不是按套數征收,而是按照面積并作合理扣除,結合價格來確定稅基,比如允許人均50平米的面積扣除。”劉劍文表示。
熊偉表示,不管是40還是60平米,對于基本住房需求可能給予免稅或低稅的方式,因此,對于一般普通家庭房地產稅不見得有多大的影響;針對超面積的房子來征稅,擁有的房屋越多,交稅可能會越多,起到調節收入的功能。
當然,目前上述具體安排,只是代表社會上的部分聲音。房地產稅法草案尚未披露,征稅目的、制度安排、征稅公平等還有很大探討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