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22日通報了今年上半年空氣質量狀況,并在原有74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基礎上,將全國城市空氣質量排名范圍擴大至16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有關要求,生態環境部在原有74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基礎上,將排名城市范圍擴大至16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包括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成渝地區、長江中游、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從7月起,生態環境部每月發布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20個城市和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后20個城市名單,每半年發布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好和相對較差的20個城市名單。
根據最新排名情況看,今年上半年,169城市中臨汾、石家莊、邢臺、咸陽、晉城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海口、黃山、拉薩、舟山、深圳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好。
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半年169城市中,衡水、保定、銀川、廊坊、阜陽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好;常州、西寧、嘉興、信陽、銅川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差。
從全國情況看,1至6月,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7.2%,同比上升1.2個百分點;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濃度均同比下降,但臭氧濃度同比上升2.6%。
從三大重點地區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1至6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44.9%,同比上升0.6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上半年空氣質量同比呈改善趨勢,PM2.5濃度同比下降。
汾渭平原11個城市上半年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48.3%,同比下降1.2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