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童建明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二、任命陳國慶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三、免去張德利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四、免去鮮鐵可、謝鳴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