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道稱,上海小學二年級的語文課文第24課《打碗碗花》(李天芳著散文),原文中的“外婆”全部被改成了“姥姥”。有網友曬出女兒7年前的課本,那時候還是“外婆”,并未做改動。
很多人不解,教材中為什么要把“外婆”改成“姥姥”呢?有網友找出了去年上海市教委針對這一問題的答復。上海教委認為,“姥姥”是普通話語詞匯,而“外婆”屬于方言。
上海語文課本的這一改動,貌似微不足道,卻涉及好幾個重要的語言問題。
“姥姥”是普通話,“外婆”是方言?
查詢《北京方言詞典》(商務印書館1985年出版),在“姥姥”的詞條下面,有這樣幾種解釋:一是兒童稱老年婦女,如劉姥姥;二是反駁詞,相當于“哼”“胡說”;三是用于堅決反對,有“任何人”的意思,如“姥姥來了我也不給”;四是指外婆。
之所以引述這段,只想說明兩點:其一,外婆并不是方言,而是普通話,解釋“姥姥”的時候就用到了“外婆”。因為在詞典中是不能用方言解釋方言的,除非方言已經成為了通用語。
其二,姥姥本來也是方言,或者說,既是方言,也是普通話。如果說因為“外婆”是方言而不能進教材,那么,“姥姥”也恐有方言之嫌。
而且,如果從語義上分析,“外婆”可能比“姥姥”更能清晰地表達當事人的身份。因為中國人的稱呼不僅僅是稱呼,更是一種身份的確認,用稱呼來標示關系的遠近親疏。比如,內親和外戚是不同的,內是同姓,外是不同姓,內是父族,外是母族。“外婆”的“外”,就是準確地表明了身份。
方言和普通話到底是什么關系?
事實上,方言和普通話的關系并非彼此對立,互相排斥。從歷史上看,漢語言一直是雙軌的,一面是民族共同語,一面是方言。二者并行不悖。
《論語》記載,孔子當時和弟子們講《詩》《書》用的就是雅言,執行重要典禮、儀式的時候,也要用共同語——雅言。回到家中,則講當地方言。
也就是說,共同語在公共場合使用,方言在家人之間,或者村里鄉人的相聚場合使用,這就是中華文明自古以來雙軌并行的語言現象。
上古時代的漢民族共同語稱為“雅言”,漢代稱為“通語”,明清時代稱為“官話”,民國初年稱為“國語”,新中國以后叫“普通話”,名異實同,本質都是民族共同語。
而且共同語的形成,正是不同方言區的人們為了溝通的需要,不斷相互模仿、遷就、調整、融合而逐漸產生的。從這個角度說,沒有方言,就沒有共同語。
方言一旦消失,也會影響共同語的發展。因為共同語在演化過程中,在不斷吸收方言的成分以豐富自己。比如,現在普通話中的“尷尬”是從吳方言中吸收的,“煤炭”是從客家方言吸收的等。近年來,“討說法”“大忽悠”等方言被大眾接受并進入普通話,也是方言影響共同語的明證。
即使在推廣普通話的語境下,方言和普通話也是不矛盾的。1958年,周恩來總理在《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的報告中就曾指出:“我們推廣普通話,是為的消除方言之間的隔閡,而不是禁止和消滅方言。……方言不能用行政命令來禁止,也不能用人為的辦法來消滅。”
該怎么對待課文中的“方言”?
其實,如果對語文課本稍有印象,很多人會發現,許多課文都有方言的痕跡。
比如,《孔乙己》里“主顧也沒有好聲氣”中的“聲氣”,《背影》里“父親還了虧空”中的“虧空”,都有方言的影子。
而且,如上所述,普通話是各地方言共同融合的結果,從某種程度上說,我們今天學習普通話,就是在學習各地的方言。學習普通話,課本中的方言不僅無害,而且有益。
更重要的是,語言文字的學習應該首先堅持尊重文本的原則。文本是由語言文字組成的文學實體,相對于作者、世界構成一個獨立、自足的系統。在這個系統中,可能富含歷史的、社會的、情感的等多方面的信息。拆解一個有價值的文本,如同進行一次文本上的考古發掘,其價值和意義不言而喻。
因此,不尊重文本,對文本的任意刪改,都是對原有信息系統的破壞,這不僅僅是文字問題,更是態度問題。
尊重文本是學習語文的基礎,也是選編教材的基本態度。這是語文學習的內在要求,也是學好語文的前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