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6-06 14:43:35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作者:朱昌俊
6月4日,中國之聲報道了“湖南省株洲市株洲縣的一家藥企將超標廢水偷排湘江,當地群眾多次舉報無果”的新聞,引起社會較大關注。報道播出后,株洲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責令株洲松本藥業立即停產,對超標偷排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企業涉嫌違法的相關責任人已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目前,松本藥業已經停產,株洲縣環保局局長被免職。
違規排放的企業總算停產了,但這一結果卻來得有點曲折。當地多名群眾曾在12369環保舉報網絡平臺和“市長信箱”反映過此問題,得到的答復均都是,沒有發現非法排污行為。株洲縣政府更是于今年1月5日回復實名舉報稱,該廠通過了環評審批,暫未發現廢水不經任何處理直排。
然而,在媒體記者和上級環保部門介入后,謊言被立即拆穿:這家企業,沒有任何環保手續,也無法提供合法的環評、現狀評估等環境評價手續,企業治污設施并未運行,污水在沒有經任何處理的情況下便直接排放到湘江。
如此“純天然”的污染,讓人觸目驚心。但更讓人心驚的是,面對既無環評手續,又無治污處理的污染企業和民眾的多次舉報,當地政府和環保部門何以能信誓旦旦作出與事實完全不符的回應?到底是何種原因讓本該承擔起環保治理責任的地方政府,在赤裸裸的污染面前,選擇閉上眼睛“裝睡”?
在當前環保攻堅,特別是湘江保護與治理自2013年起就被湖南省政府列為“一號重點工程”的背景下,當地還出現如此行政不作為的現象,理應被問責。按說,在一個健康的環保治理體系中,民眾舉報—政府部門接棒調查處理,是一種再正常不過的環保治理推動路徑。但在這起事件中,民眾多次舉報,居然遭到了地方政府和部門的一再否認。公共部門如此為一家違規排放的企業背書,既挫傷了民眾參與環境治理的積極性,也是對政府公信力的自傷。
說到底,不管是出于何種原因,比如說是個別監管人員與企業之間存在不當的利益勾連,或者說是整體性的地方保護主義作祟,縱容企業違規排放,都是一種嚴重的缺乏擔當、涉嫌瀆職失職的行為。而這一點,在當地似乎還并非只是個案。報道中一個細節值得注意,記者撥打了株洲縣河長公示牌上的監督電話,并向接聽監督電話的人員說明了身份,講明了現場的狀況。但采訪期間和事后,均沒有當地“河長制”巡查員或專管員乃至“河長”和記者聯系,對企業的非法排污作出回應。那么,當地的“河長制”是否也有被架空的風險?這次事件的處理不應該放過。
近年來,我國的環保法規和治理體系不斷完善,這為環保的“最嚴”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然而,像這次株洲縣的企業違規排放被舉報而地方監管部門反倒幫助企業“洗白”的行為說明,再嚴的環保制度,若公共部門和公職人員缺乏主動擔當意識,都有低效甚至空轉之虞。
因此,對于環保領域的敷衍失職和弄虛作假的行為,一方面要強化事后的問責力度,另一方面則要從前端進一步嚴明用人導向,激發各級干部在環保治理上的責任意識、擔當意識。上個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其中提出,要大力選拔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為、實績突出的干部,鮮明樹立重實干重實績的用人導向,并強調各級干部應有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的責任擔當,追求在其位、謀其政、干其事、求其效。這一點在環保領域,尤其重要。希望這一次的“污水直排湘江”事件,能夠為各級政府與環保部門的環保擔當敲響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