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撒謊、偷懶,五人受到處分。5月17日,公安縣紀委監委公開通報一起長江大保護中的不作為和弄虛作假典型案例,給予縣水政監察大隊大隊長徐才浩、副大隊長吳克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吳克儉行政免職處理;給予縣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明著及縣水政監察大隊工作人員鄧南湘、吳宏黨內警告處分。
“荊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聯合執法專班正在公安段巡查,發現疑似采砂船非法采砂,快去查明情況。”3月5日凌晨0點22分,徐才浩打電話給吳克儉。吳克儉當時回復:“好,馬上就去核實。”然而,市聯合執法專班等了約70分鐘,未發現公安縣水政監察大隊出艇檢查,也沒作出任何反應。
事后,吳克儉向紀委交待,自己當時沒有趕赴現場,而是在家睡覺,還向徐才浩謊稱出艇檢查時未發現偷采船只。徐才浩對他的話沒有認真核實就直接將虛假情況上報至市聯合執法專班。吳克儉還讓吳宏編造了3月5日出艇的虛假通知單,應付上級檢查。3月6日,徐才浩配合市聯合執法專班現場處置涉事船主偷采逃離事件時,問題才真相大白。
此外,王明著作為分管長江禁采工作的局領導,履職不力,負有重要領導責任。鄧南湘、吳宏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編造虛假出艇通知單。因此,五人均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長江大保護來不得半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弄虛作假以及不擔當、不作為。一旦發現,必須從重查處、嚴肅問責。”公安縣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廖英說。
去年8月,公安縣“燕子臘貨”生產商多次將污水排入長江,縣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羅久安因處置不力、工作不到位,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同年10月,縣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周宇林因監管不力、嚴重失職,導致廢塑加工廠排污不斷,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強力問責,倒逼全縣廣大黨員和公職人員責任上肩,將推進長江大保護變成行動自覺。去年以來,公安縣集中開展專項執法檢查5次,立案查處環境違法企業70家,責令限期停產整改企業2家,查封小散亂污企業2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