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紀委監委近日通報,山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宋文瑄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山東省紀委、山東省監委日前對山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宋文瑄嚴重違紀違法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宋文瑄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稱,宋文瑄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山東省監委委員會議研究并報山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宋文瑄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