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進一步深化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進一步深化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進一步深化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
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戰略舉措。廣東、天津、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運行以來,圍繞服務國家戰略,結合當地實際,開展各具特點、各有側重的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創新成果,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企業專屬網頁政務服務新模式、以信用風險分類為依托的市場監管制度、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四個一”、企業簡易注銷等改革試點經驗已向全國復制推廣,改革紅利、開放紅利逐步釋放,總體上達到了預期目標。
進一步深化廣東、天津、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風險防控為底線,繼續解放思想、先行先試,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率先建立同國際投資和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要賦予自由貿易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在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加快培育發展新動能和競爭新優勢等方面進一步挖掘改革潛力、破解改革難題。
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圍繞打造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先行區、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和粵港澳大灣區合作示范區,提出了建設公正廉潔的法治環境、建設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范窗口和深入推進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等18個方面的具體舉措。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圍繞構筑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增創國際競爭新優勢、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示范區,提出了創新要素市場配置機制、推動前沿新興技術孵化和完善服務協同發展機制等16個方面的具體舉措。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圍繞進一步提升政府治理水平、深化兩岸經濟合作、加快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提出了打造高標準國際化營商環境、推進政府服務標準化透明化和加強閩臺金融合作等21個方面的具體舉措。
方案強調,廣東、天津、福建要把握基本定位、加強組織實施、強化使命擔當、完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地方和部門積極性,系統推進改革試點任務落實。要及時總結評估試點任務實施效果,加強改革系統集成,力爭取得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更好服務全國改革開放大局。